1、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指导思想
第一、正确处理中央与地方的分配关系
第二、合理调节地区间财力分配
第三、正确处理政府与企业间的财力分配关系
第四、坚持统一政策与分级管理相结合的原则:中央税、共享税以及地方税的立法权集中在中央,保证中央政令统一;税收实行分级征管,中央税和共享税由国家税务局负责征收。
第五、坚持整体设计与逐步推进相结合的原则
2、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内容
第一、1994年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的主要内容
(1)按照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各自的事权,划分各级财政的支出范围
(2)根据财权事权相统一的原则,合理划分中央与地方收入
按税种划分中央收入和地方收入。将维护国家权益、实施宏观调控所必需的税种划分为中央税,将同经济发展直接相关的主要税种划分为中央与地方共享税,将合适地方征管的税种划分为地方税。分设中央与地方两套税务机构,中央税务机构征收中央税和中央与地方共享税,地方税务机构征收地方税。
(3)按统一比例确定中央财政对地方税收返还数额
(4)妥善处理原体制中央补助、地方上解以及有关结算事项
(5)确立了新的预算编制和资金调度规则
第二、近年来对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的调整完善
在收入划分方面主要有:为严格控制土地使用,对国有土地有偿使用收入分配作必要调整,将其中新批转为非农建设用地的部分收入上缴中央财政;打破隶属关系、实施所得税收入分享改革;改革出口退税负担机制。
在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方面主要有:完善了财力性转移支付体系;建立财政专项转移支付体系。
3、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的主要成效
第一、建立了财政收入稳定增长机制
第二、增强了中央政府宏观调控能力
第三、促进了产业结构调整和资源优化配置
4、进一步完善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
第一、科学界定政府职能,调整财政供给范围
(1)财政必须为国家机器的正常运转提供充分的财力保障
(2)财政要不断增加对代表社会公共利益和长远利益的社会公共性的开支
(3)财政要重视发挥收入再分配的作用
(4)强化财政的宏观经济调控职能
(5)规范财政补贴范围
第二、合理划分政府间事权,界定各级财政支出范围
第三、进一步改革和完善政府间财政转移支付制度
(1)要进一步提高财力性转移支付占转移支付总额的比重
(2)要建立专项转移支付立项、审批、分配和管理监督的规范制度。
(3)中央财政要将财政转移支付资金尽早下达地方,编入地方预算
(4)提要转移支付的法制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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