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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经济师考试《中级人力资源》精讲笔记(50)

来源:考试吧 2013-09-25 9:23:27 要考试,上考试吧! 经济师万题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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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特殊用工

  一、劳务派遣

  表15-3 劳务派遣

1.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的条件
变动P216
(1)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向劳动行政部门依法申请行政许可;经许可的,依法办理相应的公司登记。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劳务派遣业务。
(2)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二百万元;
●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
●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劳务派遣管理制度;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用人单位不得设立劳务派遣单位向本单位或所属单位派遣劳动者。(2010-98)
2. 劳务派遣的劳动合同
(1)劳动合同中应当载明用工单位、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
(2)劳务派遣单位与劳动者应签订2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2010-56、99、100;2012-97)
(3)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
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3.劳务派遣协议
(1)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应订立:劳务派遣协议
(2)协议中应当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
(3)用工单位不得将连续用工期限分割订立数个短期劳务派遣协议
4.劳务派遣单位的法定义务
(1)应当将劳务派遣协议的内容告知被派遣劳动者(2010-99;2011-53)
(2)不得克扣用工单位按照劳务派遣协议支付给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3)不得向被派遣劳动者收取费用(2011-53)
(4)在跨地区派遣劳动者时,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保证被派遣劳动者享有的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符合用工单位所在地规定的标准。
(5)因劳务派遣单位存在违法行为,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2011-53;2012-98)
(6)派遣单位不得以非全日制形式招用被派遣劳动者(2011-53)
5.被派遣劳动者的权利
(1)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
(2)有权在劳务派遣单位或用工单位依法参加或组织工会,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3)可以与劳务派遣单位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也可以在劳务派遣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的情形下,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6.用工单位法定义务(2010-79)
(1)不得向被派遣劳动者收取费用
(2)执行国家劳动标准,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
(3)告知被派遣劳动者的工作要求和劳动报酬
(4)支付加班费、绩效奖金,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
(5)对在岗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工作岗位所必须的培训
(6)连续用工的,实行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
(7)不得将被派遣劳动者再派遣到其他用人单位
7.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
(1)《劳动合同法》规定:用工单位可以将劳动者退回劳务派遣单位;劳务派遣单位依法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2)劳务派遣单位违法解除或者终止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应按《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2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8. 劳务派遣岗位的范围
新增P217

(1)劳动合同用工是我国企业基本用工形式
(2)劳务派遣用工是补充形式,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2012-97)其中:
●临时性工作岗位:指存续时间不超过6个月的岗位
●辅助性工作岗位:指为主营业务提供服务的非主营业务岗位
●替代性工作岗位:指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因脱产学习、休假等原因无法工作的一定时间内,可以由其他劳动者替代工作的岗位。
(3)用工单位应严格控制劳务派遣用工数量,不得超过其用工总量的一定比例,具体比例由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规定。
9.修改《劳动合同法》决定的过渡事项规定
新增P217
●决定于2012年12月2日公布前已依照订立的劳动合同和劳务派遣协议继续履行至期限届满,但是劳动合同和劳务派遣协议内容不符合本决定关于按照同工同酬原则实行相同的劳动报酬分配办法的规定的,应当按照本决定进行调整;
●本决定施行前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的单位,应当在本决定施行之日起一年内依法取得行政许可并办理公司变更登记,方可经营新的劳务派遣业务。
●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
10.违反劳务派遣规定的法律责任
新增P217
(1)违反规定,未经许可擅自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的:
●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
●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
(2)劳务派遣单位、用工单位违反有关劳务派遣规定的:
●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
●逾期不改正的:以每人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对劳务派遣单位,吊销其劳务派遣业务经营许可证。
●用工单位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例题15-4-1·案例分析题】(2012年)2011年7月1日,施某与L劳务派遣公司签订了为期1年6个月的劳动合同,并被派遣到M机械公司从事锻压技术辅助工作。劳动合同约定,施某自行参加社会保险并缴费,在工作中出现任何安全问题,均由施某自己负责,L劳务派遣公司和M机械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施某认为自己还年轻,也没把参加社会保险当回事。2012年4月20日,施某锻压汽车零件时,由于操作失误受伤。事故发生后,施某住院治疗20天,自己垫付了全部的医疗费,出院后,施某找到L劳务派遣公司经理,要求L劳务派遣公司报销其住院治疗费。经理说:“我们事先已有约定,你在工作中出现任何安全问题,都应该由你自己承担。而且你是在M机械公司受的伤,即使为你报销住院医疗费,也不应当由我公司负责。”施某觉得经理的话有道理,于是找到M机械公司。M机械公司人力资源部经理告诉施某:“公司设立了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我被总经理任命为调解委员会主任。你的问题必须先由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调解。”施某不同意调解。M机械公司人力资源部经理又告诉施某:“你不是我公司的员工,你只能找L劳务派遣公司报销住院医疗费。”施某感觉很无奈。家人建议他去咨询律师。律师告诉他,他受的伤属于工伤,他应当自己到当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确认申请。

  1. 施某与L劳务派遣公司的劳动合同内容中,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

  A. 劳动合同为期1年6个月

  B. 施某被派遣到M机械公司从事锻压技术辅助性工作

  C. 施某自行参加社会保险并缴费

  D. 施某在工作中出现任何安全问题,均由施某自己负责

  【答案】B

  【例题15-4-2·单选题】 (2011年)关于劳务派遣的说法,错误的是( )。

  A.劳务派遣单位可以采取非全日制用工形式招用被派遣劳动者

  B.因劳务派遣单位存在违法行为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C.劳务派遣单位不得向被派遣劳动者收取费用

  D.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将劳务派遣协议的内容告知被派遣劳动者

  【答案】A

  【例题15-4-3·单选题】(2010年)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 ),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A.全国社会平均工资标准

  B.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C.劳动者要求的标准

  D.所在地在岗职工平均工资

  【答案】B

  【例题15-4-4·单选题】劳务派遣单位在跨地区派遣劳动者时,被派遣劳动者享有的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应当按照( )规定的标准执行。

  A.用工单位所在地

  B.劳务派遣单位所在地

  C.用工单位职工代表大会

  D.劳务派遣单位规章制度

  【答案】A

  【例题15-4-5·多选题】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的条件说法正确的有( )。

  A. 应当向劳动行政部门依法申请行政许可

  B. 经许可的依法办理相应的公司登记

  C. 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劳务派遣业务

  D. 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二百万元

  E. 用人单位可以设立劳务派遣单位向本单位或所属单位派遣劳动者

  【答案】ABCD

  【例题15-4-6·多选题】违反劳务派遣规定的法律责任包括( )。

  A. 未经许可擅自经营劳务派遣业务,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

  B. 用工单位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劳务派遣单位不承担赔偿责任

  C. 劳务派遣单位违反有关劳务派遣规定,逾期不改正的以每人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

  D. 用工单位违反有关劳务派遣规定,逾期不改正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

  E. 劳务派遣单位违反有关劳务派遣规定,逾期不改正的吊销其劳务派遣业务经营许可证

  【答案】AC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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