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校 - 万题库 - 美好明天 - 直播 - 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 考试吧 > 经济师考试 > 考试动态 > 青海 > 正文

青海2021年初中级经济师考试温馨提示及注意事项

来源:考试吧 2021-10-21 7:42:23 要考试,上考试吧! 经济师万题库
青海2021年初中级经济师考试温馨提示及注意事项,更多关于经济师考试疫情防控要求等信息,请访问考试吧经济师考试网。

各地2021年经济师考试准考证打印时间汇总

各地2021年初中级经济师考试疫情防控须知汇总 

关于2021年度青海省一级造价工程师、经济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考试的温馨提示

  各位考生:

  2021年度青海省一级造价工程师、经济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考试将于10月30、31日举行,为确保考试安全有序进行,结合防疫常态化工作要求,现将以上考试有关要求和注意事项提示如下:

  一、疫情防控相关事宜

  1.根据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我中心将于考前14天开始监测考生“信康码”申领情况,考生应在考前14天开始体温检测,按照“一日一测,异常情况随时报”的疫情报告制度,及时将异常情况通过“信康码”报告所在单位或社区防疫部门。

  考试当天,考生入场前将增设体温检测、身份验证等环节,建议考生提前1小时到达考点,并主动配合工作人员安排。

  2.10月2日以来有甘肃张掖市、嘉峪关市、内蒙古阿拉善盟、陕西西安市、宁夏银川市旅居史的、凡是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行程轨迹有交集、接触过确诊病人的及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来青返青的考生必须在考前主动将有关情况向青海省人事考试中心报备(联系电话:0971-8258589正常上班时间接听),并且近14日内有国内疫情发生地非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来青返青人员需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在考试当天将证明(原件)交考点考务办,否则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3.考生进入考点时,主动配合工作人员接受体温测量,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且无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者,方可进入考点;若体温超过37.3℃,需现场接受2次体温复测,如体温仍超标准,须由现场医护人员再次使用水银温度计进行腋下测温;确属发热的,经现场医疗卫生专业人员评估后,综合研判具备参加考试条件的,由专人负责带至隔离考场参加考试;无法提供健康证明的,经现场医疗卫生专业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体温37.3℃以上,出现持续干咳、乏力、呼吸困难等症状)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4.考试期间,考生要自觉维护考试秩序,与其他人员保持1米以上安全防控距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考生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并按照考点所在地疫情风险等级和防控要求科学佩戴口罩,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及时摘戴口罩外,进出考点及参加考试时应当全程佩戴口罩。拒绝佩戴口罩者,不得进入考点。

  5.“信康码”的申领方法

  ①打开微信搜索“信用青海”微信公众号并关注

  ②点击“信康码”

  ③点击“我的信康码”

  ④按要求图示填报健康信息

  ⑤点击“申领”

  ⑥点击“确认提交”

  二、考试注意事项

  1.这些东西要带齐

  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带齐纸质版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个人身份证件(包括二代居民身份证、社会保障卡、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派出所开具带照片并盖有公章的户籍证明、港澳台居民居住证与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两证不齐者不得进入考场,进入考场时要服从工作人员的安排。因“信康码”信息24小时内有效,故考生除考前14天内每天通过“信康码”报告体温和行程外,还必须在每个考试日之前18小时内再次申领“信康码”,否则影响入场。

  2.入场出场有时限

  建议考生提前1小时到达考点学校,接受工作人员体温检测和身份验证,开考前40分钟方可进入考场并认真听监考人员宣读考试注意事项。迟到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以到达考场时间为主),2个小时后方可交卷离场。

  3.找准考场再入场

  请考生按照正确的考场、座位参加考试,未在指定考场、座位参加考试的,按违纪违规行为对待。

  4.违禁物品莫入场

  严禁将手机、电子表、电子手环、各种电子、通信、存储、具有无线接收和电子存储记忆功能的通信工具或其它设备带入考场,凡在考试期间将上述各种设备带至座位,发现身上带有手机(手机响、闹铃响、震动或考生拿出手机看),一律按照相关规定处理。考生在参加考试时,须将手机及其他物品放在物品放置处,请勿携带贵重物品。(进入考场前,要主动关机后放在手机袋内,并写明姓名、座位号、集中放在物品放置处)。

  5.以下物品禁出场

  不能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等带出考场,不能损毁试卷、答题卡,否则按照当科考试成绩为零分进行处置。

  6.雷同检测是常态

  不得窥视他人或让他人窥视试卷、答题卡及其他答题材料,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甄别为雷同试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成绩无效的处理。

  7.提前熟悉考点地址和路线

  请考生认真查看个人准考证中的考点信息,仔细确认考点地址,考生务必于考试前亲自前往各自所在的考点熟悉交通路线。

  8.早早出行是上策

  考生在赴考点时,最好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做好个人安全防范,与他人保持合理间距,途中尽量避免用手触摸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物品,并做到勤洗手和佩戴口罩。考点不提供停车位,送考车辆到达考点后请迅速驶离,做到“人下车走”,勿在周边逗留。驾车考生要遵守交通秩序,做到稳驾慢行,不乱行乱停乱放,避免发生交通事故。

  9.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生请注意

  本次考试为电子化考试,应试人员须在计算机上进行作答。应试人员可携带的文具只限于铅笔。应试人员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通过模拟作答系统提前熟悉考试作答界面、考试流程及计算器等工具使用。考试过程中,应试人员须严格遵守机考系统列明的考场规则、操作指南和作答要求。遇有考试机故障、网络故障等异常情况,应听从监考人员安排。

  三、违纪违规处理办法(摘自《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1号令)

  第六条 应试人员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违纪违规行为之一的,给予其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一)携带通讯工具、规定以外的电子用品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进入座位,经提醒仍不改正的;

  (二)经提醒仍不按规定书写、填涂本人身份和考试信息的;

  (三) 在试卷、答题纸、答题卡规定以外位置标注本人信息或者其他特殊标记的;

  (四)未在规定座位参加考试,或者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允许擅自离开座位或者考场,经提醒仍不改正的;

  (五)未用规定的纸、笔作答,或者试卷前后作答笔迹不一致的;

  (六)在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在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的;

  (七)将试卷、答题卡、答题纸带出考场的;

  (八)故意损坏试卷、答题纸、答题卡、电子化系统设施的;

  (九)未按规定使用考试系统,经提醒仍不改正的;

  (十)其他应当给予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处理的违纪违规行为。

  第七条 应试人员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之一的,给予其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

  (一)抄袭、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

  (二)互相传递试卷、答题纸、答题卡、草稿纸等的;

  (三)持伪造证件参加考试的;

  (四)本人离开考场后,在考试结束前,传播考试试题及答案的;

  (五)使用禁止带入考场的通讯工具、规定以外的电子用品的;

  (六)其他应当给予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处理的严重违纪违规行为。

  第八条 应试人员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之一的,给予其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长期记录:

  (一)串通作弊或者参与有组织作弊的;

  (二)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

  (三)其他情节特别严重、影响恶劣的违纪违规行为。

  第九条 应试人员应当自觉维护考试工作场所秩序,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终止其继续参加考试,并责令离开考场;情节严重的,按照本规定第七条、第八条的规定处理;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的,交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故意扰乱考点、考场等考试工作场所秩序的;

  (二)拒绝、妨碍考试工作人员履行管理职责的;

  (三)威胁、侮辱、诽谤、诬陷工作人员或者其他应试人员的;

  (四)其他扰乱考试管理秩序的行为。

  第十条 应试人员有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由证书签发机构宣布证书或者成绩证明无效,并按照本规定第七条处理。

  第十一条 在阅卷过程中发现应试人员之间同一科目作答内容雷同,并经阅卷专家组确认的,由考试机构或者考试主管部门给予其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作答内容雷同的具体认定方法和标准,由省级以上考试机构确定。

  应试人员之间同一科目作答内容雷同,并有其他相关证据证明其违纪违规行为成立的,视具体情形按照本规定第七条、第八条处理。

  第十二条 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统一建立,管理办法另行制定。

  考试诚信档案库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向用人单位及社会提供查询,相关记录作为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核发和注册、职称评定的重要参考。考试机构可以视情况向社会公布考试诚信档案库记录相关信息,并通知当事人所在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相关规定

  《刑法修正案(九)》规定:“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官网原文链接:http://www.qhpta.com/ncms/article_N032110184789.shtml

扫描/长按二维码帮助经济师考试学习
获取2021年经济师动态
获取历年经济师真题卷
获取经济师考试技巧
获取经济师模拟试题

万题库下载微信搜索"万题库经济师考试"

  相关推荐:

  2021经济师考试时间 | 经济师考试科目 | 准考证打印

  2021经济师考试模拟试题 | 2021经济师考试经验技巧

  2009-2020年初中级经济师考试真题及答案解析汇总

  2021初级经济师考试答案 | 2021中级经济师考试答案

在线课程
2024年
学考双赢定制班
63%学员选择
2024年
学考双赢黑卡班
31%学员选择
2024年
学考双赢取证班
6%学员选择
2024年
专项提分班
在线课程
2024年
学考双赢定制班
63%学员选择
2024年
学考双赢黑卡班
31%学员选择
2024年
学考双赢取证班
6%学员选择
2024年
专项提分班
基础学习
拿分阶段
私教精讲班
强化学习
提分阶段
重要考点提炼班
冲刺密训
抢分阶段
8套名师密押卷
考前终极
抢分阶段
通关必备200题
考前3小时密训班
专项班 经济基础:
图形/计算题专项
专业课:
案例专项专项
★★★
三星题库
¥680/年
每日一练
每日错题榜
章节刷题
★★★★
四星题库
¥980/年
真题题库
高频常考
大数据易错
★★★★★
五星题库
¥1680/年
通关必备200题
名师密押8套卷
教学资料 课程讲义
全程学习计划书
人工助学服务 微信一对一
班主任督学
7×13陪伴模式
老师微信
一对一答疑
定制服务
无忧从容包
无忧从容卡 ¥980
专项突破班 ¥1360
黑卡特权 不过退费
额外赠送 赠送2023年
【教材精讲班】
赠送2023年
【教材精讲班】
赠送2023年
【教材精讲班】
课程有效期 2024年11月30日 2025年11月30日 2024年11月30日 2024年11月30日
套餐价格 全科:4680
单科:2880
全科:9880
单科:5980
全科:1580
单科:880
全科:1080
单科:680
文章搜索
万题库小程序
万题库小程序
·章节视频 ·章节练习
·免费真题 ·模考试题
微信扫码,立即获取!
扫码免费使用
中级经济基础
共计4343课时
讲义已上传
45766人在学
中级财政税收
共计15课时
讲义已上传
26人在学
中级工商管理
共计4266课时
讲义已上传
13974人在学
初级经济基础
共计2062课时
讲义已上传
34382人在学
初级人力资源
共计1532课时
讲义已上传
3851人在学
推荐使用万题库APP学习
扫一扫,下载万题库
手机学习,复习效率提升50%!
距2025初中级考试还有
报名时间 初中级7月开始 高级4月开始
准考证打印 考前一周(各省不同)
考试时间 预计初中级11月15-16,高级6月15
成绩查询 一般考后两个月开始
证书领取 一般为次年3-4月开始
版权声明:如果经济师考试网所转载内容不慎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800@exam8.com,我们将会及时处理。如转载本经济师考试网内容,请注明出处。
官方
微信
扫描关注经济师微信
领《大数据宝典》
报名
查分
扫描二维码
关注初级报名查分
扫描二维码
关注中级报名查分
看直播 下载
APP
下载万题库
领精选6套卷
万题库
微信小程序
帮助
中心
选课
报名
添加专属老师
领精品资料好礼
加入
收藏
返回
顶部
文章责编:zhangyuqio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