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定州市2020年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位考生:
根据财政部《关于调整202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会考[2020]5号)和河北省财政厅《关于调整202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河北考区)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冀会考办[2020]5号)文件精神,结合目前我市疫情防控进入常态化,但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任务依然繁重等具体情况,为保障考生的生命安全,经报请相关部门批准,定州考区2020年度会计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并入2021年度统一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参加定州考区2021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考生,报名系统会自动将缴费成功的考生顺延至2021年度参加考试,无需再进行报名及缴费;
2.不能参加定州考区2021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考生,需要退费的请于2020年9月15日以后登录河北财政信息网官网-会计服务-定州市(网址:http://czt.hebei.gov.cn/kjfw/gs/dz/)查看具体退费流程;
3.在定州考区报名成功的2020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生,2019年有通过考试科目的,考试成绩有效期相应延长一年;
4.2021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将按照财政部下发的相关文件规定正常进行。
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咨询电话:0312-2331326
定州市人民政府
2020-0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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