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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市2020年度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
考试合格考生资格审核的通知
一、审核时间
2020年11月10日—11月11日
上午:9∶00—11∶30 下午:2∶30—5∶30
二、审核携带资料(原件)
1、准考证(若丢失可打印成绩页面代替);
2、报名信息表(由单位填写审核意见并加盖公章);
3、有效身份证件;
4、毕业证(大专及以上学历证书);
5、 "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学信网上打印);
三、注意事项
1、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资格审查,当年不再补审。
2、考生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单位不一致的,由现工作单位出具工作证明并加盖公章。
3、报名信息表遗失的考生可从“附件”中下载信息表,按照报名时填写的信息重新填写(考区名称、报名点名称不清楚的暂时可不填)由单位填写审核意见并加盖公章。
4、委托他人代为审查的,审查时除以上所需材料外,还须出示被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
四、地点:大同市会计服务中心(同泉路天胜雅园外围西侧五中对面巷内,可乘38路、6路、4路五中下车向西150米)。
五、咨询电话;7602713 7602712
附件:2020年度全国会计中级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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