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2020年度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
考试合格考生资格审核的通知
202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已公布,考试成绩全部合格的考生需提供以下证件办理资格审查。
1、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2、学历证书(大专及以上毕业证)及复印件;
3、“202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遗失报名信息表的考生须从此通告“附件”中下载填写并打印相关表格),需加盖工作单位公章(现单位与报名时单位不一致的,需由现单位出具从事财务工作证明并加盖公章)。
4.打印会计之星(www.kjzx.cn)信息采集通过后的个人资料页面。
5.打印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中验证后的学历证明。
时间:2020年11月8日—11月13日
上午:8:30—11:30 下午2:30—5:30
地点:会计大厦(水西关街西口)六层
咨询电话:4660348
考生需按照准考证上的准考证号所安排的审核时间来进行审核(准考证号查询请登录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网站http://kzp.mof.gov.cn/,点击“成绩查询”):
11月8日 准考证号:11401000001-11401003500
11月9日 准考证号:11401003501-11401007000
11月10日 准考证号:11401007001-11401010500
11月11日 准考证号:11401010501-11401014000
11月12日 准考证号:11401014001-11401017500
11月13日 准考证号:11401017501-11401020000
古交市、清徐县、阳曲县、娄烦县的考生到当地财政局会计管理部门办理资格初审手续。
请考生注意:资格审查只安排此一批次,不设补审,考生需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
附件:2020年度全国会计中级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xls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