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桂林考区报考资格审核的通知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2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广西考区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桂财会〔2021〕2号)关于报名资格实行考后审核的规定,请符合审核要求的考生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到所属考区报名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核,经审核合格后方可办理领取合格证书手续。
(一)审核对象。
中级资格考试三个考试科目成绩(包括2020年度考试成绩合格的科目)均在60分及以上的考生。
(二)审核时间。
2021年10月25日至11月15日正常上班时间。
(三)审核地点。
桂林市区考后审核点设在桂林市财政局会计服务大厅(临桂区公园北路8号金融大厦B附楼一层1010室),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国家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13:30—16:30。
各市县区考后审核点地址、电话如下:
灌阳县财政局灌阳县灌阳镇新华路1号0773-4218745
荔浦市财政局荔浦市滨江南岸2号0773-7215109
临桂区财政局临桂区秧塘工业园城投大厦1208室0773-5593871
阳朔县财政局阳朔县阳朔镇将军路1号0773-8826292
恭城县财政局恭城瑶族自治县恭城镇拱辰东路88号0773-8210667
灵川县财政局灵川县灵川镇灵南路25号0773-6822677
兴安县财政局兴安县兴安镇志玲路447号0773-6216760
全州县财政局全州县江南路12号0773-4821421
资源县财政局资源县城北文化广场0773-4317348
平乐县财政局平乐县平乐镇中华街15号0773-7896536
龙胜县财政局龙胜各族自治县龙胜镇兴龙北路6号0773-7515826
永福县财政局永福县永福镇凤阁路10号0773-8518391
(四)审核资料。
1.202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如丢失,可按附件的格式填写并请单位人事部门盖章);
2.会计工作年限证明材料(如: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及复印件、单位证明等);
3.学历(或学位)证书,或者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的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及以上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4.居民身份证(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应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明)等身份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代办的,增加审核代理人身份证和复印件以及委托书,委托书需本人签名确认并承诺信息准确、真实。
(五)注意事项。
1.以上证件原件审核后现场返还;复印件、考生信息表等使用A4纸打印;复印件、表格、证明、委托函等资料留存审核地点。
2.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由财政厅(会计管理处)负责向人社部门申领,发放证书的具体时间和事项将在广西财政厅门户网站(http://czt.gxzf.gov.cn/)会计管理栏目另行通知。
3.为了方便审核通过的考生,力争实现“最多跑一次”,可以选择证书下发后邮寄,留下姓名、电话、地址,邮费到付。再留一份身份证复印件(写明:此复印件与原件内容核对一致、姓名、电话)作为存档。
4.考生通过报考资格审核后才能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站(http://kzp.mof.gov.cn/)查询到证书信息以及领取证书,不在上述时间要求进行考试资格审核的考生,证书查询及领取时间将会有相应的推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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