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
(汕尾考区)考后资格复核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有关考生:
202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成绩已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http://kzp.mof.gov.cn/)公布。根据《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2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财会〔2021〕2号)和《广东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关于我省2021年度会计中级资格考试考后资格复核的通知》(粤会考办函〔2021〕42号)的文件规定,现将我市会计中级资格考后复核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复核对象
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成绩均在60分(含)以上]的考生(汕尾考区2020年度延考的考生,合格成绩计算时间为:2019年度、2021年度)。
二、复核条件
报名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粤财会〔2021〕2号文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具备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
(二)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4年。
(三)具备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2年。
(四)具备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1年。
(五)具备博士学位。
(六)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
三、复核时间
2021年11月1日至5日,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四、复核地点
市直:汕尾市区五十米大道市财政局二楼会计科(0660-3324857)
海丰:海丰县城海银路财政局二楼会计股(0660-6625935)
陆丰:陆丰市东海镇行政新区长安路北3号财政局二楼205室农村财务会计管理股(0660-8838416)
陆河:陆河县城朝阳路财政局二楼会计股(0660-5521897)
五、复核需提交的资料
(一)202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原件(报考人员须在“承诺书”栏签字确认,所在单位审核盖章,如该表丢失、漏打,可登录http://58.56.20.38:81/ksbm/usercxbmb21z29.jsp补打。
(二)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学历(学位)证书或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以非全日制学历报考中级资格的人员,还需提交之前取得的全日制学历证书,用于核对会计工作年限。
(四)会计专业工作简历表(A4纸打印,报考人员签名后由所在单位审核盖章)。上述资料均以A4纸打印或复印,考生所提供的原件必须真实,资格复核人员对考生学历证书如有怀疑,有权要求报考人员提供验证证明。
六、其他事项
按照现行规定,会计中级资格全科通过考生需参加考后资格复核并通过复核方可核发资格证书;未参加考后资格复核或资格审核未通过人员,将不予核发资格证书。
汕尾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
2021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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