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2021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延期考试(咸宁考区)疫情防控考生须知
根据湖北省和咸宁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有关要求,为确保我市202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延期考试安全顺利举行,现就考试疫情防控有关事项告知如下,请广大考生认真阅读并按要求落实。
一、提前申报考生个人健康状况
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规定,请所有考生于11月9日24时前如实、准确提供个人健康状况申报信息。申报后本人旅居史、接触史、相关症状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发生变化的,须于考试前1天重新提交更新。
考生个人健康状况申报地址为:https://www.wjx.cn/vj/rlyg7bn.aspx或者微信扫二维码进行申报提交。
二、进入考场条件
根据湖北省和咸宁市考试疫情防控要求,每场考试前考生须同时符合以下所有条件方可进入考场:
1.考生必须提供本人准考证、身份证(原件)等相关证件。
2.首场考试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版或电子证明),外省考生抵咸后需再进行1次核酸检测。
3.现场体温测量不超过37.3℃,无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
4.“湖北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码”均为绿码(动态)且身体无异常症状。
5.提供新冠疫苗全程免疫接种(按时间节点完成1、2、3针)证明(二维码或纸质版证明),禁忌症者请提供《暂缓接种证明》或医疗机构其他相关证明。
6.考试前14天内《体温自我监测登记表》,并亲自签名确认(登记表应在考试当天入场检查时交考点工作人员并由考点保留3个月备查,每次进入考场均需提供,请自备多份)。
7.考前28天内无境外旅居史和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
三、服从疫情防控管理
1.考生应至少提前1个小时到达考点,并自备口罩做好个人防护工作。从规定通道进入,并主动出示相关证件给工作人员检查,符合条件后,有序进入考场,注意保持间隔,切勿聚集。考试期间,应全程佩戴口罩,但在接受身份验证时须临时摘除口罩。
2.考生在进入考场后及考试期间出现发热症状的,应主动告知监考人员。经调查无流行病学史的转移至备用隔离考场,并进行现场评估,具备参加考试条件的,在隔离考场继续考试;不具备相关条件的,按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的要求采取防控措施。有流行病学史的转送定点医疗机构排查。
3.考试期间,考生要自觉遵守考试纪律,在考前入场及考后离场等聚集环节,应服从考务工作人员安排有序进行。进出考场、如厕时须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距离,避免近距离接触交流。考试过程中,因个人原因需要接受健康检查或需要转移到隔离考场而耽误的考试时间不予补充延时。
4.在备用隔离考场考试的考生,应在当场次考试结束后24小时内,到定点医院排查,并将检查结果反馈至市考办。
四、其他注意事项
1.考生打印准考证前应认真阅读本告知书,承诺巳知悉相关内容,并自愿承担相关责任。
2.因疫情防控,考点学校不允许非工作车辆进入,请妥善安排好车辆接送或选择公共交通出行。
3.考生应提供真实的身体健康状况信息。凡弄虚作假,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以及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按考试严重违纪违规处理,并视情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传染病防治法》和《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等追究责任。
4.除上述要求外,考试疫情防控措施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请考生密切关注我市考前疫情防控形势,并登录咸宁市财政局官方网站关注有关考试信息,了解并遵从湖北省疫情防控中心和咸宁市疫情防控管理部门的疫情防控具体要求。考试当天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不得参加考试。
咸宁考区咨询电话:0715-8273615
咸宁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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