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上市公司在1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资产总额30%
【配股条件】拟配售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次配售股份前股本总额的30%
【实际控制权的认定】投资者可以实际支配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超过30%
【股票发行公司重大事件】公司的重大投资行为,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资产总额30%,或者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的抵押、质押、出售或者报废一次超过该资产的30%
【构成一致行动人的情形】(1)持有投资者30%以上股份的自然人,与投资者持有同一上市公司股份
(2)持有投资者30%以上股份的自然人和在投资者任职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其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等亲属,与投资者持有同一上市公司股份
【不合理高价】对转让价格高于当地指导价或者市场交易价30%的,一般可以视为明显不合理的高价
【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30%的
【国有企业产权转让】交易价款原则上应当自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付清。金额较大、一次付清确有困难的,可以采取分期付款方式。采用分期付款方式的,首期付款不得低于总价款的30%,并在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其余款项应当提供转让方认可的合法有效担保,并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支付延期付款期间的利息,付款期限不得超过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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