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校 - 万题库 - 美好明天 - 直播 - 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 考试吧 > 中级会计职称考试 > 复习指导 > 中级经济法 > 正文

2022年中级会计师经济法预习考点:民事诉讼程序

来源:考试吧 2021-10-17 21:08:21 要考试,上考试吧! 中级会计职称万题库
2022年中级会计职称备考进行中,考试吧整理“2022年中级会计师经济法预习考点:民事诉讼程序”,更多关于会计职称模拟试题,请访问考试吧会计职称考试网。

  民事诉讼程序

  1、起诉必须符合的法定条件

  (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管辖范围,同时还必须办理法定手续。

  【解释】提起民事诉讼可以提交书面起诉状,也可以采取口头形式。但上诉应当递交上诉状(口头上诉不行)。

  2、公开审理

  (1)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应当公开进行。

  (2)离婚案件、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

  3、简易程序

  (1)简易程序适用于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案件。

  (2)当事人双方可以就开庭方式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由人民法院决定是否准许。经当事人双方同意,可以采用视听传输技术等方式开庭。

  (3)人民法院可以采取捎口信、电话、短信、传真、电子邮件等简便方式传唤双方当事人、通知证人和送达裁判文书以外的诉讼文书。以简便方式送达的开庭通知,未经当事人确认或者没有其他证据证明当事人已经收到的,人民法院不得缺席判决。

  (4)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由审判员独任审判,书记员担任记录。

  (5)已经按照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在开庭后不得转为简易程序审理。

  4、下列案件,不适用简易程序

  (1)起诉时被告下落不明的;

  (2)发回重审的;

  (3)共同诉讼中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人数众多的;

  (4)法律规定应当适用特别程序、审判监督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和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的;

  (5)人民法院认为不宜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的。

  5、上诉期限

  (1)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2)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扫描/长按二维码帮助会计师学习
2022中级会计考试资讯
了解中级会计模拟试题
了解中级会计考试技巧
下载历年中级会计真题

万题库下载 | 微信搜索"万题库会计职称考试"

  相关推荐:

  历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真题及答案|解析|估分|下载汇总

  中级会计职称考试时间 | 2022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真题答案

  2022中级会计职称考试大纲 | 2022中级会计职称考试教材

文章搜索
万题库小程序
万题库小程序
·章节视频 ·章节练习
·免费真题 ·模考试题
微信扫码,立即获取!
扫码免费使用
中级会计实务
共计2711课时
讲义已上传
30036人在学
经济法
共计2212课时
讲义已上传
12623人在学
财务管理
共计2870课时
讲义已上传
30519人在学
财务报告目标
共计25824课时
讲义已上传
68785人在学
存货的期末计量
共计5987课时
讲义已上传
36548人在学
推荐使用万题库APP学习
扫一扫,下载万题库
手机学习,复习效率提升50%!
距离2025中级还有
2025中级会计考试时间9月6日-8日
版权声明:如果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网所转载内容不慎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800@exam8.com,我们将会及时处理。如转载本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网内容,请注明出处。
官方
微信
关注中级会计微信
领《大数据宝典》
报名
查分
扫描二维码
关注中级报名查分
看直播 下载
APP
下载万题库
领精选6套卷
万题库
微信小程序
帮助
中心
选课
报名
文章责编:zhangyuqio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