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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中级会计师经济法预习考点:公司合并\分立\增资\减资

来源:考试吧 2021-12-16 10:02:39 要考试,上考试吧! 中级会计职称万题库
2022年中级会计职称备考进行中,考试吧整理“2022年中级会计师经济法预习考点:公司合并、分立、增资、减资”,更多关于会计职称模拟试题,请访问考试吧会计职称考试网。

  【公司合并、分立、增资、减资

  (一)公司合并

  1.公司合并包括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两种形式。

  2.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

  (二)公司分立

  1.公司分立包括派生分立和新设分立两种形式。

  2.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三)公司合并、分立、增资、减资的程序

  1.签订协议;

  2.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3.作出决议

  (1)合并、分立、增资、减资均是股东(大)会的绝对多数通过的事项,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经代表(全体)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股份有限公司应当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

  (2)国有独资公司的合并、分立、增资、减资,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决定;重要的国有独资公司的合并、分立,应当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审核后,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

  4.通知、公告债权人

  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减资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提示1】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但公司分立时,债权人无权要求清偿债务或者提供担保。

  【提示2】公司增资,无须通知、公告债权人。

  5.依法进行登记

  (1)公司减资、合并、分立的,应当自公告之日起45日后申请变更登记。

  (2)公司增资的,应当自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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