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普通股股票】
(一)股票的特征与分类
1.股票的特点
(1)永久性;
(2)流通性;
(3)风险性;
(4)参与性。
2.股东的权利
(1)公司管理权;
(2)收益分享权;
(3)股份转让权;
(4)优先认股权;
(5)剩余财产要求权。
3.股票的种类
按股东的权利和义务,股票分为普通股股票和优先股股票。
(1)普通股股票简称普通股,普通股是享有普通权利、承担普通义务的股份,是公司股份的最基本形式。普通股股东对公司的管理、收益享有平等权利,根据公司经营效益分红,风险较大。
(2)优先股股票简称优先股,是股份公司发行的在分配股利和剩余财产时比普通股具有优先权的股份。优先股的优先权利主要表现在股利分配优先权和剩余资产分配优先权。优先股股东一般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对股份公司的重大经营决策无表决权,但在某些情况下可以享有表决权。
(二)股票的发行与上市
1.股票的发行方式
(1)公开间接发行。
公开间接发行股票,是指股份公司通过中介机构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股票。
这种发行方式的发行范围广,发行对象多,易于足额筹集资本。公开发行股票,同时还有利于提高公司的知名度,扩大其影响力,但公开发行方式审批手续复杂严格,发行成本高。
(2)非公开直接发行。
非公开直接发行股票,是指股份公司只向少数特定对象直接发行股票,不需要中介机构承销。
这种发行方式弹性较大,企业能控制股票的发行过程,节省发行费用。但发行范围小,不易及时足额筹集资本,发行后股票的变现性差。
2.股票上市交易
股票上市的目的是多方面的,主要包括:①便于筹措新资金。②促进股权流通和转让。③促进股权分散化。④便于确定公司价值。
但股票上市也有对公司不利的一面,这主要有:
①上市成本较高,手续复杂严格;
②公司将负担较高的信息披露成本;
③信息公开的要求可能会暴露公司的商业机密;
④股价有时会歪曲公司的实际情况,影响公司声誉;
⑤可能会分散公司的控制权,造成管理上的困难。
(三)上市公司股权再融资
1.上市公开发行股票
上市公开发行股票,是指股份有限公司已经上市后,通过证券交易所在证券市场上对社会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包括上市公司向社会公众发售股票(增发),向原股东配售股票(配股)两种方式。
【提示】增发,即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募集股份。配股,即向公司的原股东配售股份。
2.非公开发行股票
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是指上市公司采用非公开方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行为,也叫定向募集增发。
定向增发的对象可以是老股东,也可以是新投资者。上市公司定向增发优势在于:
(1)有利于引入战略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
(2)有利于利用上市公司的市场化估值溢价,将母公司资产通过资本市场放大,从而提升母公司的资产价值;
(3)定向增发是一种主要的并购手段,特别是资产并购型定向增发,有利于集团企业整体上市,并同时减轻并购的现金流压力。
(四)引入战略投资者
1.战略投资者的概念与要求
战略投资者是指与发行人具有合作关系或有合作意向和潜力,与发行公司业务联系紧密且欲长期持有发行公司股票的法人。
一般来说,作为战略投资者的基本要求是:
(1)要与公司的经营业务联系紧密;
(2)要出于长期投资目的而较长时期地持有股票;
(3)要具有相当的资金实力,且持股数量较多。
2.引入战略投资者的作用
(1)提升公司形象,提高资本市场认同度;
(2)优化股权结构,健全公司法人治理;
(3)提高公司资源整合能力,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4)达到阶段性的融资目标,加快实现公司上市融资的进程。
(五)发行普通股的筹资特点
1.两权分离,有利于公司自主经营管理。
2.资本成本较高。
3.能增强公司的社会声誉,促进股权流通和转让。
4.不易及时形成生产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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