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先股的特点】
优先股既像公司债券,又像公司股票,因此优先股筹资属于混合筹资,其筹资特点兼有债务筹资和股权筹资性质。
1.有利于丰富资本市场的投资结构
优先股和债券属于固定收益证券,普通股属于变动收益证券。长期以来我国资本市场上固定收益证券主要是债券,投资品种单一。公司发行优先股,有利于为投资者提供多元化投资渠道,增加新型的固定收益产品。
2.有利于股份公司股权资本结构的调整
发行优先股,是股份公司股权资本结构调整的重要方式。公司资本结构调整中,既包括债务资本和股权资本的结构调整,也包括股权资本的内部结构调整。
3.有利于保障普通股收益和控制权
与普通股相比,优先股每股股息是相对固定的,只要公司净资产收益率高于优先股资本成本率,普通股每股收益就会上升;另外,优先股无表决权,不会分散普通股股东对公司的控制权。
4.有利于降低公司财务风险
从债权人的角度看,优先股筹集的资本属于股权资本,从而增强了公司的财务实力,因而有利于降低公司的财务风险。从普通股股东的角度看,由于优先股没有到期日,它实质上是一种永续性借款,与发行债券筹资相比较,也有利于降低公司的财务风险。
5.可能给股份公司带来一定的财务压力
优先股股利不能抵减所得税,而债务利息可以抵减所得税;同时,由于优先股股东承担的风险高于债券投资人,按照风险与报酬的对等原则,优先股股东要求的报酬率高于债券投资人要求的报酬率,因此优先股资本成本高于债务资本成本。另外,由于优先股股息相对于普通股股利的相对固定性,对于固定股息率优先股、强制分红优先股、累积优先股而言,优先股股息支付的固定性可能成为公司的一项财务负担,影响了公司的扩大再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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