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预计的两大变化:
变动一,民法典,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同时废止。
我们教材第一章涉及民法总则的规定,第五章涉及担保法、合同法的规定,这两章因受民法典颁布的影响,明年教材会进行重新编写,同学们想提前入手学习的话,可以直接按照民法典相关内容学习。
变动二,民间借贷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修改《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的决议”中将第二十六条修改为: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这意味着我们之前熟悉的24%、36%等年利率退出历史舞台。
除此之外还有两项特别注意:
注意一,新《证券法》的实施表明我国证券公开发行将全面推行注册制,结束证券发行的核准制,目前正在稳步推进中。
注意二,增值税法律制度和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相关优惠政策每年都会略有调整,建议先按照新的政策先学习对应的计算内容即可。
《中级会计实务》预计的两大变化:
一是,政府会计,根据会计司发布的“关于印发《政府会计准则制度解释第1号》的通知”中第二条“关于事业单位长期股权投资的会计处理”,可能会对2021年的教材有影响。
对应2020年教材的位置,即:第十八章 政府会计 第二节 政府单位特定业务的核算。
二是,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和债务重组,2020年教材删除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和债务重组两章,预计2021年有可能会加回来,并且按照新修订后的准则编写。
其他内容目前没有证据表明会变化。
《财务管理》预计没有较大的章节和内容调整,可以参考2020年教材内容进行学习。后续若有其他预计变动信息,会及时通知大家。
综上,大家可以先学财务管理科目,但财务管理的内容比较抽象,需要大家耐心一点,不要急于求成。
在这里需要提醒大家的是,中级会计实务科目内容多且杂,需要大量的时间去学习,所以还是建议大家前期以中级会计实务为主,虽然中级会计实务预计会有变动,但总会有一些章节、知识点是不变的。重者恒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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