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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断题】(2020年)
合伙事务执行人收到其他执行事务合伙人提出的异议时,不停止该项事务的执行。( )
【答案】×【解析】合伙人分别执行合伙事务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可以对其他合伙人执行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应当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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