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林市财政局关于领取2020年度
初、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有关事项的通知
玉林市各位考生:
根据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明确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有关事项办理流程的通知》(桂人社函〔2018〕213号),为认真做好2020年度初、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领取和发放工作,经研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证书办理分工
初、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负责制作,玉林市财政局负责核发在市直报名的初、中级考生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各(县、区)财政局负责核发所辖区初、中级报名考生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二、办理对象
在玉林市考区参加2020年度全国初、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初级通过考后公示审核、中级在规定时间通过考后资格审查,取得初、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
三、申领证书材料
办理初、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需提供以下材料:
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提供的原件经现场核对后退回,他人代办的需同时提供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和代办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需复印正反两面,复印件均要求注明“此复印件与原件内容核对一致”、联系人电话并亲笔签名确认)。
请考生在领取证书时主动提供准考证号,以便于领取证书。
四、办理流程
(一)本通知下达之日起即可领取证书,请在玉林考区参加2020年度全国初、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初级通过考后公示审核、中级在规定时间通过考后资格审查,取得初、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提交上述申领证书材料到考生报名所在地财政部门办理。
附:玉林市财政部门的联系地址及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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