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财政局关于领取2021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证书的公告
一、证书发放的对象。
参加202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且报名时选择的报名点为我市各区会计管理机构的考生。
二、领证时间、地点。
全市成绩合格考生在公告发布之日起工作时间段内,到报考时选择的报名点属地(区级)会计管理机构领取证书和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一式两份)。各区会计管理机构(报名点)的联系电话、地址详见附件。
三、领取方式。考生请按照属地(区级)会计管理机构要求,结合本人实际选择适合的领证方式。
(一)现场领取。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在证书签收表上签字后领取。非本人申请代领的,应携带代领人身份证、被代领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在证书签收表上签字后领取,复印件留存备查。
为了便于各区会计管理机构工作人员快速查找资格证书,提高发证工作效率,建议考生携带从网上截图打印(或拍照)的《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单》,向工作人员提供本人的“证书管理号”信息。
(二)邮寄送达。经考生申请后,证书可采取邮寄方式送达本人,邮费一般由领证人支付。具体邮寄方式、邮寄渠道、付费方式等相关事宜请考生向本人领证属地(区级)会计管理机构咨询。
四、报名点的查询方法。
对于忘记了报名点而无法确认证书领取地点的考生,可登录我局网站(网址:http://czj.wuhan.gov.cn/),查看“会计服务”栏目,查阅《武汉市财政局关于2021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点的查询方法》,确认证书领取地点。
五、其他事项
(一)证书非财政部门印制,不受理相片、姓名、身份证号等信息的变更。
(二)在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阶段,前往领取证书的考生请自觉按防疫要求,佩戴口罩,保持距离,做好个人防护。
(三)领取2021年度中级资格证书无继续教育、信息采集等附加条件。
(四)考试成绩合格人员视同完成当年继续教育的学分登记,由省会计考办通过省会计人员管理系统集中办理。
(五)证书发放是会计管理机构的一项日常工作,请非急需领取证书的考生,延期错峰领取,避免出现聚集风险。
(六)2022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将于2022年3月15日-31日报名,届时各区将组织开展现场资格审核,请领证人员尽量避开上述时间段领取证书。
2022年2月23日
附:
各区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报名点)代码编号及联系方式
报名点报名点单位报名点代码咨询电话报名点地址
江岸区江岸区财政局会计科0253027-82800075江岸区中山大道969附9号
江汉区江汉区财政局会计科0254027-85792353新华路261号
硚口区硚口区财政局调研法规科(会计科、财源办)0255027-83787109中山大道51号
汉阳区汉阳区财政局会计监督科0256027-84468910芳草路特1号汉阳区财政局205室(区政府大院内)
武昌区武昌区财政局会计科0252027-88936968荆南街14号4号楼201室
青山区青山区财政局会计科0258027-68865233友谊大道青翠苑2号青山区财政局8楼会计服务区
洪山区洪山区财政局会计科0257027-87406820珞瑜路509号洪山区财政局二楼
蔡甸区蔡甸区财政局会计监督科0262027-69845647蔡甸大道232号
江夏区江夏区财政局监督评价科会计组0260027-87952270江夏区市民之家(纸坊北华街东10号)三楼A06窗口
东西湖区东西湖区财政局会计监督科0264027-83898406金北一路51号1103室
黄陂区黄陂区财政局会计科0265027-61001380黄陂大道380号(政府大院财政局三楼313室)
新洲区新洲区财政局监督(会计)科0266027-86925826新洲区邾城街齐安大道381号
经济技术开发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财政局监督(会计)科0263027-84899537市民服务中心一楼B18号窗口(东风大道88号,经开万达318国道斜对面)
东湖开发区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财政和国资监管局会计科0259027-67880163高新大道777号光谷公共服务中心1号楼2楼D67号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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