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浙江中级会计职称考试准考证打印时间
(一)会计资格考试的考场原则上设在各设区市的大、中专院校或高考定点学校,考生较多的市,可以在所辖具备会计资格考试条件的县(市、区)设若干分考点并报省会计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省会计考办)备案。分考点所在地财政局应积极配合协助市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做好相关工作。
(二)考生应遵守考试纪律,认真备考,诚信参加考试。有关部门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规定及《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对违法违规人员进行处理。
(三)已通过网络报名及缴费的考生,自考试前10天起至财政部规定的截止时间内,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网址:http://kzp.mof.gov.cn)自行下载并网上打印准考证。
(四)初级、中级资格考试评卷的客观题由计算机自动评分生成成绩;中级、高级资格考试评卷的主观题通过计算机网络评卷辅助系统对每道试题的答题信息进行随机分配、采用“三评一仲裁”的机制实行集中封闭式的评分。
(五)各市、县(市、区)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要高度重视会计资格考试网络报名工作,精心组织,严格按照统一规定的程序操作。各地要在考试报名前,向社会公布报名时间、报名方法、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六)报名工作如遇特殊情况,应及时向省会计考办反映,不得擅自越权处理。
(七)各市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在考前应落实好考点、考场及机位,并于考试开始2日前完成对监考人员、考试工作人员培训等各项考前准备工作,于考试开始1日前完成对所有考点、考场和考试机检测等工作,并做好防范和打击作弊活动的各项准备工作。
(八)各市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应按照本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下会计资格考试有关工作,及时研判情况,制定疫情防控措施和应急预案,做好考试期间疫情防控工作。出现突发疫情紧急情况,确实不能正常组织考试的,由市级考试管理机构请示当地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后,上报省级考试管理机构备案,并向社会公告暂停有关考区、考点的考试,相关考试管理机构要向考生做好解释工作。
(九)考生应按照考试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做好个人防护和考试入场检测,并配合考试地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组织单位的防控工作,考试前请及时关注“浙江会计之家”官方网站、“浙里办”手机APP或“浙江财政”微信公众号相关通知公告。因疫情防控原因不能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报考人员已经取得的中级资格合格成绩有效期相应延长1年。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