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初试科目及初试时间
(一)初试科目
1.全国统考:
高等教育学专业的考试科目为三门,即政治、英语、教育学专业基础综合。政治、英语满分为100分,教育学专业基础综合满分为300分。教育学专业基础综合采用全国统考试题,具体考试范围参考国家统一制定的考试大纲。
其余专业的考试科目为四门,其中政治、英语(不考听力)、数学(一、二、三、四)试题由全国统一命题。业务课以及外语专业的第二外语试题由我校命题。
由全国统一命题数学科目的考试范围:
(1)数学(一):含高等数学、线性代数、概率论与数理统计
(2)数学(二):含高等数学、线性代数
(3)数学(三):含微积分、线性代数、概率论与数理统计
(4)数学(四):含微积分、线性代数、概率论
2.单独考试:考试科目共四门,考试科目名称与相应统考专业的科目相同,均由我校自行命题。其中数学科目统一按数学(三)的范围要求。
3.工商管理硕士联考(MBA):初试科目共二门(英语和综合能力),为全国MBA联考科目;政治由本校命题,在复试时进行考核。
(二)初试时间与地点:
初试时间:2007年1月(具体日期以教育部文件为准);
初试地点:全国统考生由网报时选定的报名点安排考场;单独考试生及工商管理硕士联考生由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指定考场。
四、复试和体检
我校于2007年3月在研究生院招生信息网(http://www.scut.edu.cn/graduate)上公布复试分数线,考生可在网上查询复试名单,获得复试资格的考生可自行从网上下载《复试通知书》。复试时间一般安排在3月底,具体说明如下:
1.复试权重为40%--50%。
2.复试内容包括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专业课笔试和综合能力面试等。
3.我校将采取笔试、口试、实验、计算机操作测试等方式或综合形式进行差额复试。各专业复试笔试科目详见招生专业目录。
4.报考资格审查将在复试阶段进行。所有考生在参加复试时需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军官证、护照)以及最后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携带学生证及复印件)、《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单》。其中,上述证件的复印件及《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单》复试时交学院存档,原件备查。
5.同等学力的考生还需另外加试所报考专业的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其中笔试科目不少于两门。
6.复试不及格者一律不予录取。
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需在复试阶段到我校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北校区医院)或南校区医疗保健中心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录取
复试后,由我校根据初试、复试成绩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录取。
六、奖学金
学校在现有国家拨款的基础上,将加大各方面资金的投入力度,实施新的研究生奖助学金资助体系。奖助学金实行动态管理。研究生还可以通过申请“三助”岗位获得资助。奖助金资助的具体实施方案,我校将另行对外公布。
七、学制
我校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外国语学院、新闻与传播学院、法学院硕士生的学制为二年(在职学习为三年),其它学院硕士生的学制为三年。
八、关于吸引优秀应届毕业生报考的说明
1.我校在2007年硕士生招生工作过程中,将更加注重对考生综合能力的考核。凡是来自56所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研究生院高校的应届考生,只要达到我校当年复试基本分数线,且平时学习成绩优秀者,经我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均可参加复试。
2.对来自56所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研究生院高校的应届毕业生,如获得所在学校推荐免试资格并通过我校组织的推免生复试,均可申请全额或部分奖学金,覆盖面达100%。
九、其他事项
1.2007年我校在个别学科专业(见招生专业目录的备注栏)招收硕博连读研究生,统筹安排课程学习、科学研究和学位论文工作,在第二学年结束时实行考核、分流,优秀的硕士生可直接转为博士生。
2.考生报名前请处理好与所在单位的关系。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的纠纷而造成不能调档、复试、录取的后果,我校将不负责任。
3.我校“建筑设计”、“城市规划设计”、“园林规划设计”等科目的考试时间为六小时(考生午餐不得离开考场)。参加以上科目考试的考生应自带图板、文具、草图纸和二号图纸若干张。
4.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恕不代购教材。
6.请考生经常上网了解我校2007年硕士招生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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