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校 - 万题库 - 美好明天 - 直播 - 导航
热点搜索
学员登录 | 用户名
密码
新学员
老学员
您现在的位置: 考试吧 > 考研 > 招生简章 > 甘肃 > 正文

甘肃政法学院201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甘肃政法学院201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甘肃政法学院始建于1956年,是黄河上游甘、青、宁三省(区)唯一一所以本科教育为主的高等政法类院校。学校是以法学、公安学为主要特色,经济学、文学、管理学、工学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多科性高等学府。学校座落于祖国的地理中心——甘肃省兰州市,经过近半个世纪的建设和发展,学校现已成为我国政法公安类高级专门人才重要的培养基地,成为我国重要的政法院校之一。

  学校现设有法学院、公安分院、经济管理学院、公共管理学院、人文学院、计算机科学学院、行政学院、艺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人民武装分院等10个二级学院和政治理论教研部、外语教育部、体育教学部、甘肃省政法干部培训中心等教学单位。有法学研究所、政治学研究所、经济管理研究所、中西文化研究所、民商法研究中心、诉讼法学研究中心、宪法学与行政法研究中心、刑法学研究中心、经济法学研究中心、犯罪心理测试技术研究中心、西北民族地区侦查理论与实务研究中心等教学研究机构。 有现代教育技术中心、物证技术实验中心、法律实验实训中心、计算机实验中心等实验室和教学、科研辅助机构。有“甘肃省地方立法研究中心”、“甘肃省经济法制研究中心”、“甘肃省司法鉴定中心”、“甘肃省证据科学技术研究与应用实验室”等法律咨询服务机构。

  学校设有法学、管理学、经济学、文学、工学等学科门类的法学、侦查学、边防管理、社会工作、政治学与行政学、工商管理、行政管理、刑事科学技术、英语、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新闻学、艺术设计等 40个本、专科专业。其中法学、侦查学、边防管理专业先后被国家教育部、财政部评为第二批、第三批和第六批特色专业建设点;有民商法学、刑事科学技术等2个省级重点学科。有1个国家级法学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和1个证据科学技术与应用省级重点实验室和2个省高校人文社科研究基地。2009年学校获准成为全国政法院校招录体制改革试点单位。

  学校主办有《甘肃政法学院学报》、《西部法学评论》等公开发行的学术期刊。其中《甘肃政法学院学报》获第二、三届全国百强学报,并入选“中国人文社会科学学报核心期刊”。2004年以来,连续入选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来源期刊目录。

  学校有着严谨质朴的学术传统和一支实力雄厚,水平较高的学术队伍。正、副教授200余人。具有博士、硕士学位的教师178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3人,入选甘肃省“555创新人才工程”人选12名,甘肃省“领军人才”4人;并在国内聘请了80余名著名专家、学者为学校的客座教授。图书馆藏书100万余册,中外文报刊2000余种。学校与英国、法国、德国、日本、澳大利亚、马来西亚等国的学校有着学术交流与合作。

  学校现有法学学科门类的硕士学位授予权;有权招收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刑法学、民商法学、经济法学、诉讼法学等5个专业的硕士研究生和侦查学、物证技术、犯罪心理测试技术等3个公安类专业方向的硕士研究生以及招收法律硕士(非法学)、法律硕士(法学)等2个专业学位研究生。

  我校2011年面向全国招收上述专业的硕士研究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国家组织的学术型研究生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2年或2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11年9月1日,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我校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自考生和网络教育学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自考生和网络教育学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5)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可以再次报考硕士生,但只能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硕士;在校研究生报考需征得培养单位同意。

  4.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1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5.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二)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的报考条件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的各项要求。

  (2)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非法学专业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的各项要求。

  (2)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法学专业的(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方可报考)。

  3.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的具体事宜,以《甘肃政法学院2011年招收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简章》和《甘肃政法学院2011年招收 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简章》为准。

  (三)外国语应试英语,不录取其他外国语种考生。

  (四)各专业均招收自筹经费和委托培养研究生。

文章搜索
万题库小程序
万题库小程序
·章节视频 ·章节练习
·免费真题 ·模考试题
微信扫码,立即获取!
扫码免费使用
考研英语一
共计364课时
讲义已上传
53214人在学
考研英语二
共计30课时
讲义已上传
5495人在学
考研数学一
共计71课时
讲义已上传
5100人在学
考研数学二
共计46课时
讲义已上传
3684人在学
考研数学三
共计41课时
讲义已上传
4483人在学
推荐使用万题库APP学习
扫一扫,下载万题库
手机学习,复习效率提升50%!
版权声明:如果考研网所转载内容不慎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800@exam8.com,我们将会及时处理。如转载本考研网内容,请注明出处。
官方
微信
扫描关注考研微信
领《大数据宝典》
下载
APP
下载万题库
领精选6套卷
万题库
微信小程序
帮助
中心
文章责编:wbi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