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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印刷学院201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北京印刷学院201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被拟录取的新生如保留入学资格,需在录取前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招生单位同意,可以参加工作1至2年,再入学学习。

  对在报名及考试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有关部门视不同情况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考试诚信状况将作为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招生单位不予录取。

  对作弊考生的有关情况,有关单位将按规定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并记入考生的诚信档案和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对在当年作弊的考生,下一年度不允许报考;对严重作弊的在校生,按有关规定予以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作弊的在职考生,有关部门将情况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对于违法者,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十、毕业生就业

  定向或委托培养硕士生毕业后回定向或委托单位就业。

  非定向和自筹经费硕士生毕业时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或按照培养合同就业。招生单位及所在地省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负责办理相关手续。

  十一、其他

  (一)考生因报考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使招生单位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二)已获得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被录取为硕士生后,培养经费及在学期间的待遇按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培养合同办理。

  (四)现役军人报考硕士生及军队系统的招生单位招收硕士生,按解放军总政治部规定办理。

  单位代码:10015

  单位名称:北京印刷学院

  通讯地址: 北京市大兴区兴黄村华北路25号北京印刷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编: 102600

  研招办电话: (010)6026-1465(鲁老师)或6026-1466(吴老师)

  传 真:(010)6026-1465

  网 址:http://gs.bigc.edu.cn

  北京印刷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

院系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备注

出版传播与管理学院

050302

传播学

55400

出版

专业学位

120202

企业管理

设计艺术学院

050404

设计艺术学

55108

艺术设计

专业学位

信息与机电工程学院

080202

机械电子工程

081002

信号与信息处理

印刷与包装工程学院

080501

材料物理与化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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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责编:wbi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