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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江南大学考研招生简章/目录发布。

 

  江南大学 201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目录公布,点击查看

江南大学2012年招收攻读学术型、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江南大学是教育部直属,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的高校。学校座落于风景秀丽、经济发达的江南历史名城——无锡市,学校3200亩新校园座落在太湖边,校园依水而建,是一所环境优美的花园式高等学府。我们热诚欢迎全国各地考生报考江南大学,我校从2010年起实施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

  一、培养目标

  我校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包含学术型研究生和专业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硕士生),是为了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组织的学术型研究生全国统一招生考试: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 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1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4. 身体健康状况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根据我校专业培养要求及社会需求,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携带者,建议不报考我校生物工程学院、食品学院、医药学院的各专业。

  5. 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只能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硕士生。

  6. 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最迟应在入学报到前取得本科学历)。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2年或2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12年9月1日,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自考生和网络教育学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自考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学生须在2011年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取得境外文凭的,须经过教育部留学 (微博) 服务中心的认证后方可报考。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组织的专业学位研究生全国统一招生考试:

  1. 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一)条中第1、2、3、4、5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2. 报名参加我校其它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第(一)条中的各项要求。

  (三)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我校自行组织的单独考试:

  1. 符合(一)中第1、2、3、4、5各项的要求。

  2. 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或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为本单位委托培养的在职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或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推荐,为本单位委托培养的在职人员。

  学术型硕士、专业硕士中的工程硕士和农业推广硕士中的各专业接受单独考试报名。

  (四)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全国统一招生考试: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立志为西部大开发和民族地区发展服务。

  (2)保证毕业后回定向地区(单位)就业。其中,在职考生回原单位;非在职考生(含应届本科毕业生)全部回定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就业。

  (3)具有国民教育序列本科学历或专科毕业后2年,达到本科同等学力的往届毕业生或应届本科毕业生(最迟须于入学前获得毕业证书)。

  (4)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

  (5)身体状况符合(一)中第4项要求。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招生实行“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和采取“自愿报考、统一考试、适当降分、单独统一划线”的原则。所有被录取考生的录取类别均为定向,且须签订定向协议书。在职考生与所在单位和所在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签订协议书;非在职考生(含应届本科毕业生)与生源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签订协议书。考生签订协议书后,招生学校发放录取通知书。被录取的学生,先在教育部规定的基础培训基地集中进行一年的基础强化培训,培训合格后到我校继续学习,研究生毕业后回定向地区和单位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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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责编:fengjun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