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计划
2013年我校预计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1950人左右(含推荐免试生280人左右),其中学术型1200人左右,专业学位750人左右,具体人数以教育部下达指标为准。
分专业招生计划参见《招生专业目录》,除《招生专业目录》中计划人数以外的新增计划,我校将全部用于招收调剂考生。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成人高校、自考、网络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或已获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人员(党校毕业者除外),报考专业应与本科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参见《专业简介》中各专业报考要求,文科专业毕业生不能跨门类报考工科、理科及含有数学科目的专业,外语专业只接收本专业毕业生报考)。
(2)成人高校、自考、网络教育本科学历人员,须在2012年9月底前获得本科毕业证书后方可报考我校,不能跨专业报考。
(3)已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人员,应参加成人高校、自考或网络教育本科考试并须在2012年9月底前获得本科毕业证书后方可报考我校,不能跨专业报考。
(4)报考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专业的考生,须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即2008年8月底前高职高专毕业参加工作)或获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即2010年8月底前大学本科毕业参加工作)。
3、身体健康,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复试时进行体检)。
4、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报考委托培养的考生年龄不限)。
5、其他要求:
(1)我校不接收学制为四年制的大三学生和学制为五年制的大四学生(包括提前毕业)报考;不接收在校硕士、博士研究生再次报考,一经发现,即取消其报考和录取资格。
(2)本科阶段是国防生的考生(无论推免生还是统考生),必须在网上报名前征得所属选培办的同意,并在报名信息的“现役军人码”栏中确认国防生身份,报考类别必须选择“委托培养”。根据教育部、总政治部文件规定,国防生录取后必须保留入学资格1—2年后方可入学。对故意隐瞒国防生身份的考生,经查实后,我校将不予录取。
(3)获得国外学历学位的考生,必须持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证明。
(4)现役军人报考,按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办理。
三、报名和初试
1、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我校报考条件和专业报考要求,否则,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我校审查考生网上报考信息后,对不符合我校要求的考生将取消其报考资格并不予下载准考证。我校将在复试阶段对考生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进一步审查,对不符合我校要求的考生将不予复试和录取。
2、考生应于2012年10月10日—31日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进行网上报名,于2012年11月10日—14日到网上报名时所选择的报考点进行现场确认。请考生注意以下几点:
(1)不要错过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的时间,逾期不能补报。根据往年规律,网报最后一日是修改和报名的高峰期,考生应合理安排时间,提前几日完成网上报名,避开高峰期,以免影响到后面的各项工作。
(2)考生必须仔细阅读教育部、河北省教育考试院、所选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网上公告,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信息,根据自身情况慎重选择报考点、报考学校、考试方式、报考类别等(考生可参阅《报考常见问题回答》)。经考生现场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我校材料学、材料工程(专业学位)专业在“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和“国防科技学院”同时招生,考生应认真选择并准确填写报考学院、专业代码和考试科目。
3、2012年12月25日—2013年1月7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打印《准考证》,考生务必妥善保管《准考证》直至复试阶段,且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4、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初试时间为2013年1月5日—6日,初试科目及其参考书目参见《招生专业目录》。请考生注意以下几点:
(1)因统考科目试卷采用网上评卷,应试时,填涂信息点的地方用2B铅笔,其他地方用0.5mm黑色字迹笔作答。
(2)我校以下自命题科目允许使用计算器(仅具备四则运算和开方运算功能,不得带有公式和文本存储功能):统计学、理论力学、材料力学、电路原理、自动控制原理、模拟电子技术、医学传感器、工程光学、信号与系统、微观经济学、会计综合、工程热力学、物理化学、环境监测、热工基础、工程流体力学。
(3)专业创作(绘画基础)、专业综合(设计基础)考试时间均为6小时,安排在2013年1月7日8:30—14:30进行,答题纸(绘图纸)由我校提供,但考生需自带绘图工具和图板,未使用我校提供的答题纸作答的一律无效。和声、曲式答题纸由我校提供,未使用我校提供的答题纸作答的一律无效。除上述科目外的我校其他自命题科目,考生应按题目顺序在标准答题纸(由考点发放)上用黑色字迹笔作答,答在题签或草稿纸上的一律无效。
四、复试和录取
1、根据教育部当年录取工作的相关规定,差额复试,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2、考生初试成绩达到我校复试分数线,并经资格审查合格方可参加我校复试,复试内容主要包括外语笔试、专业课笔试、面试。
(1)外语笔试科目:非外语专业考生按初试语种确定,外语专业考生按报考专业确定(英语类专业考核基础英语、日语类专业考核基础日语)。
(2)专业课笔试科目、专业课面试科目及其参考书目参见《招生专业目录》。
3、“委托培养”考生必须在录取前与我校及委培单位签订三方协议,未签协议的考生则录取为“非定向”或“自筹经费”(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专业考生只能录取为“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非定向”和“自筹经费”考生须调人事档案、人事关系和工资关系,毕业后采取双向选择的形式自主择业;“委托培养”考生人事关系不离开工作单位,毕业后回原单位工作。
4、复试原则和录取办法以2013年复试前我校公布的政策为准(考生可参阅《燕山大学201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办法》)。
五、其他
1、我校接收一定数量外校推荐的符合国家规定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为我校免试硕士研究生,报名时间为2012年9月,具体申请条件、接收专业及名额、申请办法及流程参见《燕山大学2013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暂行办法》。
2、我校招收的硕士研究生采取弹性学制,一般学制为2.5年,最长学习年限为4年,入学后以双向选择的方式确定导师和研究方向,报名时所选择的研究方向仅为考生的初步意向。
3、对于弄虚作假、考试作弊及有其他违规行为的考生,我校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考生因报考和录取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一切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我校不承担责任。
4、考生可登录燕山大学招生工作处网站,查阅并下载专业简介及报考要求、自命题科目复习大纲及近年初试和复试试题,以作参考。
六、联系方式
学校代码:10216
学校名称:燕山大学
学校地址:河北省秦皇岛市海港区河北大街438号
邮政编码:066004
联系电话:0335-8057077
传真:0335-8062155
学校网址:www.ysu.edu.cn
招生工作处网址:zsc.ysu.edu.cn
电子邮箱:yzb@ys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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