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报考类别
(一)定向就业: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定向考生(不含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考生)在学期间人事档案、工资关系、户口等留在原单位。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关于人事档案、户口等相关要求按照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硕士学位研究生定向协议书规定执行。
(二)非定向就业:所在招生单位推荐,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招生单位及所在地省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负责办理相关手续。
五、考生报考资格审查
我校将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进行全面审查,并重点核查考生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将按规定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后,再准予考试。
六、初试
(一)2016年12月15日-12月26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二)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个人网报用户名、密码及《准考证》、居民身份证等证件,避免泄露丢失造成损失。
(三)初试日期和时间。2016年12月24日至25日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四)初试科目。
12月24日上午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12月24日下午外国语
12月25日上午业务课一
12月25日下午业务课二
每科考试时间为3小时,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五)考试大纲及命题。
全国统考和联考科目的命题工作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组织;统考科目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编制。校自命题考试科目复习大纲由我校自主编制,考生近期可登录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查询或下载。
七、复试及录取
(一)复试
凡是进入复试名单的考生均应参加复试及复试前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具体安排见我校研究生院网上通知。复试时间预计在2017年3月中下旬,复试笔试科目见2017年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复试时间、地点、复试大纲、复试方式以及复试办法等相关信息请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http://yjs.tust.edu.cn)通知。复试时同等学力考生须按要求加试两门大学本科主干课程(笔试)。
(二)录取
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考生考试诚信状况将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八、信息公开公示
在复试、录取阶段,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布我校复试录取办法,在各学院网站公布学院复试工作实施细则,各院(系、所)或学科、专业招生人数、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在网站公布拟录取考生名单,并对参加专项计划、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的考生相关情况,在公布考生名单时进行说明,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九、违规处理及其他
(一)违规处理
对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规或作弊的考生,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可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理,同时,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应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相关单位应将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二)其他
1.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2.国防生和现役军人报考,请参照《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16】9号)、《关于国防生报考研究生若干问题的通知》(政干发【2015】202号)等相关文件中的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
3.未尽事宜按照教育部相关政策执行。
十、学费及奖助政策
1.学费标准
我校全日制学术学位各专业学费为8000元/年;全日制专业学位专业(不含工商管理MBA、工程管理MEM、会计硕士MPACC)学费为10000元/年;全日制工商管理MBA、全日制工程管理MEM学费为13333元/年;全日制会计专业学费为16000元/年。
非全日制各专业收费标准以物价局批准为准。
2.奖助政策
为进一步完善我校研究生奖助政策体系,改善研究生学习、科研和生活条件,提高研究生待遇,我校面向全日制研究生设立了各类奖助学金,包括: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20000元。
研究生新生学业奖学金,硕士研究生覆盖面为80%,最高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8000元,符合条件的推荐免试研究生可直接认定为一等奖学金。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硕士研究生覆盖面为80%,最高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12000元。
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6000元。
研究生国家助学贷款,符合条件的研究生还可以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此外,学校还设立有研究生“助研”、“助教”、“助管”岗位津贴补助。
十一、联系方式
考生可扫描我校研究生院招生二维码并关注,有关招考资讯将及时通过此平台发布。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大沽南路1038号天津科技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及就业处
邮政编码:300222
联系人:刘老师咨询电话:(022)—60273302、60600128、28118424(Fax)
网址:http://yjs.tust.edu.cn
附:各学院研究生招生管理工作人员电话
学院(或学科) | 联系方式 | ||
联系人 | 电话 | 邮箱 | |
机械工程学院 | 王老师 | 022-60273495 | juanwang118@tust.edu.cn |
电子信息与自动化学院 | 王老师 | 022-60275497 | wangyue2013@tust.edu.cn |
化工与材料学院 | 苏老师 | 022-60602737 | shuoshitiaoji@163.com |
生物工程学院 | 史老师 | 022-60600058 | slh413@126.com |
海洋与环境学院 | 蒋老师 | 022-60600178 | jhp@tust.edu.cn |
包装与印刷工程学院 | 刘老师 | 022-60274459 | baoyinxueyuan@126.com |
艺术设计学院 | 王老师 | 022-60601285 | ystiaoji@163.com |
经济与管理学院(学术学位专业) | 曲老师 | 022-60273427 | jgxy@tust.edu.cn |
经济与管理学院(专业学位专业) | 韩老师 | 022-60273245 | hanyi@tust.edu.cn |
法政学院 | 李老师 | 022-60273467 | emilyli@tust.edu.cn |
计算机科学与信息工程学院 | 朱老师 | 022-60662573 | zhujun@tust.edu.cn |
外国语学院 | 高老师 | 022-60273365 | gaoyan@tust.edu.cn |
食品工程与生物技术学院 | 刘老师 | 022-60912584 | sptiaoji@126.com |
造纸学院 | 杨老师 | 022-60600300 | yangkai@tust.edu.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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