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校 - 万题库 - 美好明天 - 直播 - 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 考试吧 > 自学考试 > 考试时间 > 辽宁 > 正文

  为加强对自学考试外省转入考生的考籍管理,促进自学考试事业的健康发展,根据《关于加强自学考试外省转入考生考籍管理的通知》(辽招考办字[2009]78号),2012年下半年外省转入考生考籍转移办理时间为11月5日—9日。具体要求如下:

  一、考生首先向原所在省提出转考申请,并在办理转出手续。省招考办在集中办理考生转入手续时,对在我省已有考号的考生直接办理,考生到转入市继续报名考试。在我省没有考号的考生,考生直接到转入市报名、摄像、采集指纹后参加考试,待取得合格成绩后到省招考办办理转入手续。

  二、外省转入的考生到我省招考办办理转入手续时,需提供以下证件和证明的原件:1、本人身份证;2、原所在省的考籍转移通知单和单科合格证;3、外省自学考试准考证和我省自学考试准考证。

  每年4月、10月在外省考试的学生,还需提供以下证件和证明的原件:(1)原所在省户口证明或暂住证明(居住证明);(2)原所在省工作证明或学习证明。每年1月、7月在外省参加考试的考生,如果当年我省安排加考,也需提供以上证件和证明。

  三、省招考办在接到其他省转出的考生考籍档案后,于每年的4月下旬和10月下旬在辽宁省招生考试之窗网站上公布,考生确认上述信息后,本人需在每年的上半年和下半年规定的时间内,集中办理转入手续。

  四、转入我省的合格成绩,必须为全国统考课程,其转入科目必须是全国考办公布的当次考试课程名称及课程代码,否则不予接收。转入考生按我省公布的专业考试计划参加考试。

  五、办理转入手续,应在规定时间内由考生本人到省招考办办理,并留取指纹,不接受集体办理。

1 2  下一页
文章搜索
万题库小程序
万题库小程序
·章节视频 ·章节练习
·免费真题 ·模考试题
微信扫码,立即获取!
扫码免费使用
大学语文
共计461课时
讲义已上传
18020人在学
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
共计21课时
讲义已上传
7218人在学
政治经济学(财经类)
共计738课时
讲义已上传
87485人在学
经济法概论(财经类)
共计21课时
讲义已上传
989人在学
毛概
共计269课时
讲义已上传
16493人在学
推荐使用万题库APP学习
扫一扫,下载万题库
手机学习,复习效率提升50%!
版权声明:如果自学考试网所转载内容不慎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800@exam8.com,我们将会及时处理。如转载本自学考试网内容,请注明出处。
官方
微信
扫描关注自考微信
领《大数据宝典》
报名
查分
扫描二维码
关注自考报名查分
看直播 下载
APP
下载万题库
领精选6套卷
万题库
微信小程序
帮助
中心
文章责编:zhongzex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