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辽宁招生考试之窗发布的《辽宁省2024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考简章》得知,辽宁省2024年上半年自学考试时间及课程安排已公布,具体如下:
二、开考专业
1.专科开考专业(共7个专业):连锁经营与管理、汽车制造与试验技术、数控技术、机电设备技术、现代文秘、学前教育和计算机应用技术。
2.专升本开考专业(共34个专业):汉语言文学、旅游管理、电子商务、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视觉传达设计、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市场营销、动画、土木工程、工程管理(A计划)、护理学、药学、中药学、眼视光学、公安管理学、化学工程与工艺、自动化、交通运输、人力资源管理、汽车服务工程、学前教育、环境设计、数字媒体艺术、小学教育、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学、物联网工程、会计学(A/B计划)、工商管理(A/B计划)和法学(A/B计划)。
3.根据《辽宁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设置调整工作实施方案》(辽招考委字〔2023〕44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规定,从2024年上半年起,调整以上41个开考专业中的38个专业考试课程设置。汽车制造与试验技术、机电设备技术和现代文秘3个专科专业,因不在国家公布专业调整文件中,暂不调整课程设置。
(1)2024年起报名的新考生,按照调整后的专业课程设置(即为“新计划”)考试及申请毕业。
(2)2023年以前(含2023年)报名的老考生,设置2024年至2025年2年过渡期,过渡期内按照调整后的专业新计划考试,依据各专业新旧计划顶替方案,考生可自主选择按照旧计划或者按照新计划课程顶替后申请毕业。从2026年起,所有老考生通过课程顶替后,按照各专业新计划申请毕业。
(3)任何课程只能顶替一次,不可重复顶替。部分专升本专业原计划中有中国简史、信息技术和应用文写作三科课程一组顶替英语(二)这一特殊情况,如果三科都合格,可按照顶替方案中一组进行顶替。如果考生只合格了其中一科课程,可顶替新计划中一科理论课程;如果考生合格了其中两科课程,可分别顶替新计划中两科理论课程,但两种情况均要求选择顶替的新计划课程学分小于或等于原合格课程学分。
(4)2024年上半年报名38个调整课程设置专业的新考生,按照调整后的新课程设置申请课程免考(新课程免考政策另文公布)。2023年以前(含2023年)报名的老考生,在2024年至2025年2年过渡期内,可选择新计划或者旧计划中的基础课程申请免考,从2026年起,只能选择调整后的专业设置中的课程申请课程免考。报名不调整专业设置的3个专科专业和10个停考专业的考生,在专业调整前和停考过渡期内,按照现有专业课程申请课程免考。
(5)考生查询各专业课程设置新计划及新旧计划顶替方案,可登陆辽宁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以下简称: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点击“专业计划查询”查看,网址:https://zk.lnzsks.com/lnzk.wb。
三、停考专业和遗留问题处理
(一)停考专业
1.船舶与海洋工程(专升本)(A/B计划)专业自2022年上半年起停止接纳新考生报名,2026年上半年起不再安排课程考试,2027年上半年起停止颁发毕业证书。
2.汉语言文学(专科)和英语(专科)专业系全国统一停考专业,按照全国统一安排执行,2022年下半年起停止接纳新考生报名,2026年上半年起停止颁发毕业证书。
3.物联网应用技术(专科)、动物医学(专升本)、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升本)、社会工作(专升本)、工程管理(专升本)(B计划)和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专升本)专业等6个专业,自2024年上半年起停止接纳新考生报名,2027年上半年起停止颁发毕业证书。
按照《实施方案》规定,以上停考专业在停考过渡期内不进行专业设置调整。专业计划中国家统考课程有调整的,考生可选择名称相同、课程代码不同的新国家统考课程参加考试,或者按照停考专业遗留问题处理,选择原则上相近的其他专业的相关课程参加考试,取得原专业计划规定的课程门数和学分,在规定时间内按原专业计划申请毕业。
(二)停考专业遗留问题处理
1.停考专业中未合格的课程,可选择其它专业中名称和课程代码相同的课程进行考试。
2.停考专业中,尚有二门以下(含二门)理论课没有合格成绩不能毕业的,可自主选择自学考试原则上相近的其它专业的相关理论课程参加考试,取得原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课程门数和学分,可在规定时间内按原专业申请毕业。
3.停考专业中,尚有二门以上理论课没有合格成绩不能毕业的,可按自学考试相关规定转入其它专业参加考试,取得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合格成绩后,符合毕业条件的,按照转入专业申请毕业。
四、考试课程和时间安排
1.2024年上半年理论课考试时间为4月13日、14日,各专业考试课程和时间安排详见附表一、附表二。
2.2024年上半年实践环节考核和论文答辩的时间由各主考学校确定,考生可登录主考学校网站查询具体考核时间及要求,各专业实践环节考核课程安排详见附表三、附表四。各主考学校联系方式详见附表五。
附表一:辽宁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2024年4月考试课程安排表(开考专业)(点击链接查看)
附表二 :辽宁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2024年4月考试课程安排表(停考专业)(点击链接查看)
附表三:辽宁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2024年上半年实践环节考试课程安排表(开考专业)(点击链接查看)
附表四:辽宁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2024年上半年实践环节考试课程安排表(停考专业)(点击链接查看)
附表五:辽宁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主考学校联系方式统计表(点击链接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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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https://www.lnzsks.com/newsinfo/IMS_20231130_43350_Q2HUvMZW3R.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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