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安排,我省2010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及高职高专、二学历考试定于4月17日至18日进行。报名报考时间定于3月1日至3月15日(周六、周日正常办公),考生须到县(市、区)招生办公室办理报名报考手续。
高职高专、二学历考试报名报考资格仅限于已开设高职高专、二学历教育的高等院校全日制的在籍学生。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新考生和未摄像的考生必须本人持有效证件(包括:①居民身份证;②军警人员证件;③未成年人的户口簿;④因居民身份证丢失,要有公安户籍部门出具的身份证号码证明)到户口或身份证所在地的县(市、区)招考办办理报名报考手续。本省自学考试考生在户籍所在地县(区)招考办报名参加考试。
助学单位集体报名时必须到助学所在地的市(州)政府驻地的招考办报名参加考试。根据省考办有关规定,我省不接待外省新考生报名。
对于违规报名的考生和违规接待考生报名的县(市、区)招考办,省考办将依照《关于吉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考试补充规定》(吉考办字「2009」42号)文件对考生按违规处理,同时将撤销违反报名规定的县(市、区)招考办的自学考试考点资格。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交考试费3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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