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度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课程将于9月报名,本课程面向自考会计类专业毕业生。这是记者从北京教育考试院自考办了解到的。
北京教育考试院自考办相关负责人介绍,2005年及以后的自考会计类毕业生在申办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前要加试该课程。只有成绩合格的考生才能申请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考生要在毕业两年内申办,逾期不能补办。
据悉,此次课程的报名时间为9月24日、25日的8:30至11:30,13:30至17:00,报名地点为崇文区招生考试中心。考生报考时要携带本人毕业证书及复印件、身份证及复印件,复印件要使用B5复印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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