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0月份自学考试报名时间已确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报名时间:全市统一安排在2011年3月1—5日,新考生报名时,持本人身份证(含军人、武警人员证件),未成年人凭户口簿,在规定时间内,到当地自考机构及指定的地点办理报名手续,填写《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登记卡》,拍摄数码相片,办理《准考证》。续考生持《准考证》去当地自考机构报名即可,具体情况请咨询当地自考机构。
各县(区)自考办电话及地址
单位名称邮编电话号码地址
定海区自考办3160002583017定海黄家碶路1号
普陀区自考办3161003012891普陀区东港行政大厦7楼
岱山县自考办3162004475679岱山县高亭镇育才路63号
嵊泗县自考办2024505085101嵊泗县菜园镇西侧角弄45号
2、考试时间:本次报名的自考生将2011年在10月22日—23日参加考试。
3、新开专业。接省教育考试院通知,根据我省社会经济的发展及有关专业的实际报考情况,新开5个专业分别是农产品营销、农村社区管理、农家乐经营与管理、淡水养殖、印刷包装技术专业(专科)。
4、网上助学。自学过程中遇到疑难问题可以登录浙江教育考试网咨询,所有课程学习上的问题,省教育考试院均会安排主考学校专业教师进行答疑。另外,我省实际,已开通浙江省自学考试网络助学平台(简称“网络助学平台”)。网络助学平将向我省自考生提供网络教育资源。(详见浙江教育考试网自学考试、社会考试最新动态“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建立自学考试网络助学平台的通知浙教试院[2010]46号”)等。该网络助学平台,在舟山有二个点,分别是浙江海洋学院(接纳在校生为主),联系电话:8180296王老师。舟山广播电视大学、舟山蓉浦学院(接纳社会考生为主),联系电话:2055950钱老师。
5、基于核心课程的大选修制。根据省考委统一部署,我省于2010年下半年开始在自学考试31个专科专业、30个专科起点本科专业中试行基于核心课程的大选修制,即“同层课程超市”。这61个专业计划(包括课程设置)仍按现已公布的执行,(详见浙江教育考试网自学考试、社会考试最新动态“浙江省自考委关于在产品质量工程等自考专业中试行大选修制的通知浙考委[2010]3号”)但课程结构由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和实践性环节四类调整为公共基础课程、核心课程(课程和实践)和选修课程(课程和实践)三类。在选修课程上允许考生在保证核心课程的基础上,根据自己的兴趣爱好、学科背景、岗位要求和社会需求在相同的学历层次上跨专业选修课程;修完核心课程学分和选修学分的,即完成学分要求的,按核心课程专业毕业。
6、教材供应。为保证学习和考试质量,省教育考试院提醒广大自考生,不要在一些小书店里购买盗版的自考书籍。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关于实行预订学习媒体的教材供应方式,考生在本次报名时切记勿忘预订教材,否则,将无法满足考生的购书需求(报名时暂收教材预订费,领书时根据书价多还少补)。对已改版的自学考试的部分教材,请考生上浙江教育考试网查阅改版教材目录。
7、实践考核报名。实践考核的考试报名与理论课程的考试报名同步进行(理论课程报名费48元/课,实践考核报名费10元/次),请考生切勿遗忘(实践考核没有补报名的机会)。实践考核的时间,由各主考学校直接通知考生或在“浙江教育考试网”(含各专业主考学校网)公告,请考生注意查看。
8、办理免考、转考。本次报名时还可以办理自学考试免考、转考(指外省自学考试合格课程转入我市或我市自学考试合格课程转往外省)手续。(1)自2008年下半年起,有关公共基础课程的“免考规定”及“专业考试计划”已作调整,请考生详细查阅“浙江教育考试网”上公布的有关规定。(2)外省自学考试合格课程转入的条件:考生必须在我省取得一门或者以上课程合格成绩,且已从“浙江教育考试网”查实“课程档案转入编号”后,方可凭转出省的《转考介绍信》、身份证和“档案转入编号”办理转入手续;转入考生必须在我省取得专科不少于五门合格课程、本科不少于四门合格课程(不含综合性实践环节考核课程),方可在我省办理毕业申请(不准备在我省申请毕业的外省考生,请不要办理课程转入手续);外省转入的考生,一律执行我省的专业考试计划及课程顶替政策;综合性实践环节考核的合格成绩(毕业论文、毕业设计、综合作业)不能转入。(3)需要将自学考试合格课程转往外省的考生,凭身份证、课程合格证、准考证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
9、《浙江自学考试》杂志自学考试的《报考简章》、样卷分析及重要的信息等,都将通过《浙江自学考试》杂志向社会公布,考生可以在报名时购买(每期2.5元,半年6期)。
10、乡镇自试工作站。报名期间,各乡镇自学考试工作站(联络站)(地点一般设在各乡镇成人文化技术学校)也接纳考生咨询和报名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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