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河北省教育考试院获悉,由于自学考试工作模式变化,自2016年起,我省自学考试理论课程网上报名时间、免考申请、毕业申请等时间将进行调整,均由原来11天缩短为6天。
自2015年6月起,义务教育专业(专科、独立本科段)由委托开考转为面向社会开考,同时取消该专业中“受限课程”的报考限制。
自2015年6月起,销售管理等15个专业停止接纳新生报考;颁发毕业证书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按省自考办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报名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已公布停考的专业,仅限在籍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报考。对有特殊要求的专业,考生须按有关规定报考。
参加河北自学考试的考生只需进行一次信息确认,已确认信息的考生今后可直接登录河北省教育考试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信息系统办理报考、免考、毕业等业务。
自学考试理论课程网上报名、网上支付时间为2015年6月10日-20日,每天8:00-22:00;考生信息确认时间为2015年6月10日-20日,每天8:30-17:30。
实践性环节课程网上报名时间为2015年5月20日-27日,每天8:00-22:00。为防止网络拥堵,建议考生不要在最后二三天报名。
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86)冀政办函字第186号文《转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各机关、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给予考生考前复习假5-10天,不扣工资,不影响评奖。
另据了解,河北省2015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免考、合并成绩等工作已顺利结束。本次全省共申请免考71895科次,审核通过了67382科次,申请合并成绩人数共2562人,其中申请非学历证书成绩合并2502人。考生对免考审批结果如有异议,可在免考审批结果公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到所在市自考办对当次免考审批结果提出书面“免考复核申请”,逾期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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