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停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光信息科学与技术(专科)等18个专业的通知
各市(州、林区)教育考试机构,各有关主考学校:
根据全国考委《关于停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材料成型技术(专科)等23个专业的通知》(考委[2015]1号)、《关于停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公关与文秘(专科)等36个专业的通知》(考委[2015]3号)、《关于停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外贸英语(专科)等31个专业的通知》(考委[2015]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决定停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光信息科学与技术(专科)等18个专业(详见附件)。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按照全国考委文件规定,光信息科学与技术(专科)等18个专业从即日起不再接受新生报考,从2016年起不再安排课程考试,从2018年起不再颁发毕业证书。
二、2017年12月31日前未取得上述停考专业毕业证书的考生可转入相近专业继续参加考试,已经考试合格的课程成绩继续有效,可按上述专业课程的顶替方案申请顶替相关专业课程。上述18个停考专业的课程顶替方案另行颁布。
请各单位接到本通知后加强宣传,及时通知考生,切实做好善后工作,确保停考工作平稳顺利实施。
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7月6日
相关链接:
2015自考报名条件 ※ 2015年自考报名时间汇总(全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