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2024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报名工作的公告
2024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含实践课程、毕业论文考核)网上报名、选课、缴费工作将于9月23日开始。本次考试在呼和浩特市、通辽市、鄂尔多斯市及兴安盟设立考区。考生在报考时,依照自愿的原则选择考区,认真核对所选课程,缴费成功后不可以再变更所选课程和考区。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选课、缴费时间:9月23日9时—9月27日17时,逾期不予受理。
二、报名报考对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按自治区教育考试院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报名参加自学考试,有特殊要求的专业除外。“公安管理学(专升本)”是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委托开考专业,报考对象为“在职人民警察和公安院校公安专业学生”,不接收社会考生报考,自治区公安厅将提前组织预报名,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在网上报名报考。
三、报名报考方式
(一)在籍考生(老考生)报名方式
已经参加过我区自学考试或已经进行过信息采集,拥有准考证号的在籍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直接登录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https://www.nm.zsks.cn/)自学考试栏目报名报考系统选课、缴费即可。2023年下半年(含)后没有报考过自学考试的在籍考生,请在报名报考系统中进行注册后再选课、缴费。
(二)首次报考考生(新考生)报名方式
1.登录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自学考试栏目,查询报考简章、开考专业计划设置和报考课程安排等,了解我区自学考试的相关政策。
2.首次报考考生要先登录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自学考试栏目的报名报考系统进行网上注册,注册时须准确填写本人自然信息、手机号码等。注册成功后,要按照页面流程提示线上采集个人图像,图像采集要求见附件1。考生采集个人图像时,如有特殊情况,例如线上采集的图像始终无法通过验证,需到所在地旗县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现场采集个人图像。
3.完成信息采集后,考生根据身份证号和密码登录报名报考系统,选择本次参加考试的考区及考试课程。考生通过网上银行、微信、支付宝等途径支付报考费用,报考费用为45元/科。如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视为放弃本次报考资格。
以上所有操作均须在9月23日9时—9月27日17时内完成。
(三)首次报考公安管理学(专升本)专业考生报名方式
1.9月16日9时—9月18日17时,首次报考公安管理学(专升本)专业新考生进行网上注册(预报名),请所有报考公安管理学(专升本)专业的新考生在此期间务必完成预报名。
2.9月19日,自治区公安厅审核报考资格。
3.9月20日,自治区公安厅将审核通过的考生名单报自治区教育考试院。
4.9月23日9时—9月27日17时,审核通过的考生按照页面流程提示线上采集个人图像后选课、缴费。考生采集个人图像时,如有特殊情况,例如考生线上采集的图像始终无法通过验证,需到所在地旗县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现场采集个人图像。
(四)实践课程、毕业论文考核报名
考生在通过一门及以上笔试课程后方可报名实践课程,每次报名,最多可选择4门实践课程。
9月23日9时— 9月27日17时,考生登录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自学考试栏目的报名报考系统,按提示流程进行网上报名、缴费,报名费标准为30元/科;如未能按时缴费,视为放弃本次报考申请。本次网上缴费仅为2024年下半年实践课程、毕业论文报名费,实践课程、毕业论文考核费用由主考学校按有关主管部门规定核收,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要主动与主考学校联系,确定考核时间、地点、方式等,并及时参加考核(联系方式见自学考试栏目“主考院校联系方式”)。注意:考生未在下半年完成实践课程考核(毕业论文考核)或实践课程考核(毕业论文考核)未通过,后续再报名还需网上缴纳报名费。
四、有关要求
(一)考生须认真阅读《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的有关条款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刑法修正案(九)》等有关考试作弊入刑的条款。凡网上选课、缴费成功的考生,均视为已知晓并同意相关规定和要求。
(二)为推进我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健康发展,改革完善自学考试评价体系,我区决定从今年下半年起开展自学考试“过程性考核”及“学历证书+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两项试点工作。目前开展的自学考试“过程性考核”试点专业有:西南交通大学的公共事业管理(专升本)、交通运输(城市轨道交通,专升本);武汉理工大学的网络与新媒体(专升本)、人力资源管理(专升本)、汽车服务工程(专升本);四川农业大学的动物医学(专升本)、农业(专升本);中国传媒大学数字媒体艺术(专升本)等专业。“学历证书+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试点专业有:内蒙古财经大学的财务管理(专升本);中国传媒大学数字媒体艺术(专升本);北京交通大学交通运输(铁路运输,专升本)等专业。
我区自学考试在籍考生均可按照有关规定,自愿报名参加试点学校“过程性考核”或“学历证书+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试点项目。试点项目报名工作由主考学校统一组织,有意向参加试点项目的考生可联系主考学校咨询具体报名事宜,并登录有关主考学校官网查询试点专业具体实施方案。2025年上半年,首次对考生过程性考核成绩和统考成绩进行合成。不参加试点项目的考生仍按照原考试模式进行报名、考试。
(三)护理学(专升本)专业申请毕业时,要求考生取得医学类专科(或以上)前置学历毕业证书,其他专科(或以上)专业在校或毕业生不得报考护理学(专升本)专业。
(四)“汉语言文学(专科)”专业已停止接收新考生,课程安排、毕业申请、毕业证书颁发等工作,截止到2025年下半年,请已经报考的考生合理安排自己的考试计划,尽快完成学业。
(五)为最大限度地满足考生毕业需求,允许已完成主考学校(吉林大学除外)实践课程考核和毕业论文考核的2016年之前的在籍考生,按照规定报考本次考试,过渡期专业的毕业申请、毕业证书颁发工作截止到2024年下半年,并按新专业名称颁发毕业证书。
(六)下半年自学考试将于10月26日—10月27日进行,考生在考前一周登录报名报考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
考前如有相关事项通告,我们将通过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进行公告,请考生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如有疑问可电话咨询自治区及所在盟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联系方式见附件2。
附件1:考生图像采集要求
附件2:内蒙古自学考试有关盟市招生考试机构联系方式
附件1
考生图像采集要求
一、正面免冠,人像居中,左右对称,不得穿公安等国家制式服装。
二、人物表情自然,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耳朵对称,嘴唇自然闭合。常戴眼镜者应佩戴眼镜,但不得戴有色眼镜,不得遮挡眼睛,眼镜不能有反光。不得佩戴耳环、项链等饰品,头发不得遮挡眉毛、眼睛和耳朵,不宜化妆。
三、背景颜色均匀,须为浅蓝色或白色。
附件2
内蒙古自学考试有关盟市招生考试机构联系方式
盟市 |
电话 |
办公地址 |
呼和浩特市 |
0471-3390485 |
呼和浩特市新华大街9号 |
包头市 |
0472-5157639 |
包头市青山区呼得木林大街28号2楼210室 |
赤峰市 |
0476-8342958 |
赤峰市新城区大明街北支二路西市教育局307室 |
乌海市 |
0473-2010729 |
乌海市海勃湾区凤凰岭东街25-6 |
呼伦贝尔市 |
0470-8235923 |
呼伦贝尔市鄂温克旗巴彦托镇河西新区安达大街8号教育综合楼316室 |
兴安盟 |
0482-8516703 |
乌兰浩特市罕山中街83号公铁立交桥北侧原盟公安局办公楼 |
通辽市 |
0475-8212535 |
通辽市工会大楼14楼 |
锡林郭勒盟 |
0479-8269111 |
锡林浩特市锡林西大街11号劳动保障大厦515室 |
乌兰察布市 |
0474-8322368 |
乌兰察布市新区格根西街20号教育局大楼自考科 |
巴彦淖尔市 |
0478-7909952 |
临河西区金沙路巴彦淖尔市教育大厦(东门)2013室 |
鄂尔多斯市 |
0477-8598840 |
康巴什区萨拉乌苏北路1号教育体育大厦9012室 |
阿拉善盟 |
0483-8342093 |
巴彦浩特镇土尔扈特南路教育服务大楼309室 |
原文链接:https://www.nm.zsks.cn/tzgg/202408/t20240829_45318.html
根据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发布的《2024年度内蒙古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考简章》得知,内蒙古2024年4月自学考试报名时间已公布,具体如下:
一、报考对象和报考条件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报考对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按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报名参加自学考试,有特殊要求的专业除外。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专业的考生,申请毕业时须持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专科(或以上)学历证书,审核依据为《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公安管理学(本)”为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委托开考专业,报考对象为“在职人民警察和公安院校公安专业学生”,不接收社会考生报考,报考资格由公安厅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网上报名报考。“护理学(本)”要求考生前置学历为医学类专科及以上。“汉语言文学(专)”已经停止接收新生报考,2026年起将不再受理毕业申请。
四、报名报考时间和方式
报名报考时间:上半年3月4日9:00至3月8日17:00
下半年9月2日9:00至9月6日17:00
注意:此报名报考时间为暂定,准确时间以工作公告为准。
报名报考流程如下:
首次报名参加自学考试的考生,须在报名报考时间段内首先进行网上注册、选择旗县区的报名点,然后本人持身份证到所选报名点进行信息确认及考生图像采集,信息确认后才能网上选择自己要参加考试的考区及课程并缴费。如未能在规定报名时间内缴费,视为放弃本次报考申请。网上报考缴费,必须由考生本人完成,不接受集体支付。成功报名报考的考生,于考前一周自行在网上打印《准考证》,持《准考证》与《身份证》参加考试。
五、2016年以前的在籍考生(老考生)报考及毕业申请有关政策规定
截止到2023年底,我区自学考试向新专业计划过渡及部分专业停考过渡期结束,继续开考的专业按照国家《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基本规范》制定的新专业计划执行。鉴于部分老考生已经完成了停考专业的论文答辩及实践环节考核,为满足这部分老考生的毕业需求,截止到2024年底前,允许已经完成了论文答辩及实践环节考核科目的在籍老考生按照规定继续考试及进行停考专业的毕业申请,符合毕业条件按新专业名称颁发毕业证书。吉林大学已经函告不再担任内蒙古自治区自学考试的主考学校,所对应的停考专业不再受理毕业申请。停考专业的老考生可按下述办法选择报考或转考:
(一)可选择目前开考课程中名称和课程代码相同的课程进行考试,2024年完成毕业。
(二)所报考专业尚有三门以下(含三门)专业理论课没有合格成绩不能毕业的,可选择同层次相近专业的专业理论课或我区指定的课程(课程清单见附件)参加考试,按照“一门顶替一门”的原则,2024年取得原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课程门数、符合毕业条件即可申请毕业。
请注意:用于顶替的课程不得申请免考,考生所学自学考试专业计划中的课程不得重复选考。
(三)所报考专业2024年不能毕业的,可转入现开考专业参加考试,达到转入专业计划规定的合格课程及课程门数后,按照转入专业申请毕业。毕业论文及实践环节考核也需按新专业要求进行。
(四)考生也可选择将我区合格课程成绩(免考、实践环节考核及毕业论文成绩除外)办理转出,到其它省份继续报名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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