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疆招生网发布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25 年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考简章》得知,新疆2025年4月自学考试报名时间公布,具体如下:
一、专业与课程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2025 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共计开考本、专科层次专业 20 个(专科 8 个、本科12 个),计划开考课程225 门。具体开考专业与开考课程安排详见《2025 年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课程表》(附件1)。
1.根据《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设置管理办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设置实施细则》相关要求,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于 2024 年起实施新专业计划课程设置(附件2),旧专业计划课程设置(附件 3)将于 2026 年1 月废止,2025 年考生仍可根据实际,自行选择新、旧专业计划课程设置申请办理毕业。
2026 年起,所有考生均须按照新专业计划课程设置申请办理毕业。未达到旧专业计划课程设置要求的考生,可按照《新旧专业计划课程过渡顶替表》(附件4)相关要求进行新、旧专业课程顶替。
3.自 2025 年 4 月考试起,“英语专科(970202)”和“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本科(120102)”专业不再接受新考生报名,2027年 10 月考试起不再安排课程考试,2028 年起不再办理、颁发毕业证书。2027 年 12 月 30 日前未取得相应毕业证书的考生,可转入其他专业继续参加考试。
4.根据全国考委《关于调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思想政治理论课程设置的通知》(考委〔2024〕1 号)要求,自2024年下半年起,自学考试专科层次专业思想政治理论课程设置3门课程,包括“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15040)”、“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15041)”和“思想道德与法治(15042)”;自学考试本科层次专业思想政治理论课程设置 3 门课程,包括“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15040)”、“中国近现代史纲要(15043)”和“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15044)”。
各专业对已通过“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12656)”课程的考生,不再要求参加“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15041)”课程考试;对已通过“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03706)课程的考生,不再要求参加“思想道德与法治(15042)”课程考试;对已通过“中国近现代史纲要(03708)”课程的考生,不再要求参加“中国近现代史纲要(15043)”课程考试;对已通过“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03709)”课程的考生,不再要求参加“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15044)”课程考试。
二、报考对象及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民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等限制,均可报名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三、报名办法及相关规定
(一)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新疆招生网查看网上报名报考流程并办理报名报考手续。
(二)考生可同时报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科层次和本科层次开考的各专业课程,本科毕业手续须在获得专科毕业证半年之后办理。
(三)报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护理学”专业的考生,须按照《教育部、卫生部关于举办高等医学教育的若干意见》(教高〔2002〕10 号)的规定,在报名报考时上传本人“卫生类执业资格证书”,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报名报考。
(四)“公安管理”专业仅限“在职人民警察和公安院校公安专业学生”报考。在报名报考时考生须上传本人警官证(工作证或单位政治部出具的相关证明),待相关部门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报名报考。
(五)因条件限制不能进行网上报名报考的考生,可到所在地(州、市)教育考试机构,由工作人员提供网上报名条件,并指导考生在网上报名报考。
(六)完成报名报考的考生可于考试前一周登录新疆招生网网站打印《准考证》。
(七)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调整我区自学考试有关收费标准的通知》(新计价非字〔2000〕1468 号)规定,考生报考每门课程须按现行标准(35 元/科)交纳报名考试费。报名确认后因故未参加考试者,所交费用不退。
四、考试与报名时间
上半年考试:2025 年 4 月 12 日—13 日
下半年考试:2025 年 10 月25 日—26 日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每科考试时间均为150 分钟,上午考试时间为 9:00—11:30,下午考试时间为14:30—17:00。
上半年考试:2025 年 2 月 24 日12:00 始—28 日18:00止
下半年考试:2025 年 9 月 1 日12:00 始—5 日18:00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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