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海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绩发布有关事宜的通知
(沪教考院自考〔2015〕13号)
各主考高校:
为进一步规范上海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成绩管理工作,更好地适应电子化办公需要,方便考生办理相关手续并及时获取本人考试成绩信息,提高工作效率,现就上海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绩发布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成绩发布方式
上海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成绩由上海市教育考试院通过“博益网(www.boee.cn)”统一面向社会发布,自成绩发布之日起,考生可在“博益网”首页查询本人当次考试成绩。考生也可在任意时间登陆“博益网”首页查询本人历次考试成绩。
二、成绩发布时间
上海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当次课程成绩发布时间为: 6月1日和12月1日。
上海市非学历资格证书考试当次课程成绩发布时间为:8月1日和次年2月1日。
三、课程合格证发放
根据《关于印发<上海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沪教考院自考〔2006〕50号),自2007年6月1日课程成绩发布之日起,上海市已不再发放纸质“上海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合格证”及各类非学历资格证书考试课程合格证。考生课程考试成绩由主考学校记入考籍电子档案,考生可在考试成绩发布后在网上查询。考生如有其它原因需要申请上海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合格成绩证明或各类非学历资格证书考试合格成绩证明,可在规定时间凭本人居民身份证及准考证,到考籍所在主考高校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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