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发布的《2023年下半年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考简章》得知,河北省2023年10月自学考试成绩查询入口已开通,考生可于2023年11月18日17:00后登录自考信息系统查询考试(考核)成绩。
五、考试
1.市教育考试机构依据《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务管理工作细则》(冀教考院〔2022〕15号)组织理论课考试,全部安排在标准化考场。考生凭本人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入场考试。
2.入场前,所有考生都应接受安全检查,严禁将手机等违禁电子产品带入考点。因身体原因,不能接受检查的考生(如装有心脏起搏器等),须有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证明。
3.考生要遵规守纪,诚信考试。对考试违规的考生将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处罚,并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考试作弊涉嫌犯罪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第二十五条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理论课程考试,考生可在考前一周内登录自考信息系统下载打印《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通知单》。考生在考前须熟记自己的准考证号、考试时间、地点、科目等信息,以免耽误考试。
5.实践性环节课程考核由主考学校组织,考核时间及考核要求可登录相关主考学校网站查询。
6.考生可于2023年11月18日17:00后登录自考信息系统查询考试(考核)成绩。
7.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86)冀政办函字第186号文《转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关于给参加自学考试考生复习假的意见>》,各机关、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给予考生考前复习假5-10天,不扣工资,不影响评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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