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办闽教考计(2011)14号文件安排,决定对部分停考专业中符合点考条件的考生安排剩余课程考试,具体安排如下:
停考专业 |
主考学校 |
星期六(10月22日) |
星期日(10月23日) | |||
代码 |
名称 |
上午 |
下午 |
上午 |
下午 | |
080704 |
电子技术 (专科) |
福州大学 | 02269 电工原理 02342 非线性电子电路 03706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
00022 高等数学(工专) 02346 电视技术△ |
03707 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 04729 大学语文 02198 线性代数 02353 办公自动化设备△ |
00012 英语(一) 02277 微型计算机原理及应用 |
081101 |
环境工程与管理 (专科) |
福建师范大学 | 03706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
00022 高等数学(工专) |
03707 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 04729 大学语文 |
02469 环境监测(一)△ |
060102 |
历史教育 (独立本科段) |
福建师范大学 | 06099 中国历史文献目录学△ | 00774 史学理论与方法△ | ||
100201 |
预防医学 (专科) |
福建医科大学 | 02863 卫生化学△ | 02873 环境卫生学△ |
点考报名条件:仅限上表所列4个专业的考生报考。
电子技术专业、环境工程与管理专业的考生向主考院校成教院申请点考及办理缴费等手续。历史教育专业、预防医学专业的考生将点考申请表寄达福建省自学考试办公室考务科(郭老师收)。9月1日前将报名费汇入指定账户内,并将银行回执单寄回省自考办考务科。
报名截止时间:9月1日。点考报名费:80元/门。
10月15日至20日考生登陆福建自考网(考籍系统成绩查询)打印考试通知单。考点统一设在福州市,请考生提前做好准备。
账户名称:福建省自学考试办公室自学指导中心
账号:1402023209600001648
开户行:工行鼓楼支行
地址:福州市通湖路后曹巷13号
邮编:350001
福建省自学考试课程“点考”申请表
姓 名 | 性别 | 准考证号 | ||||||||||||||||||||
报考专业 | “点考”课程名称 | |||||||||||||||||||||
“点考”课程代码 | ||||||||||||||||||||||
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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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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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
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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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
注 |
1、本表按每申请一门课程填写一份。用挂号邮寄至省自考办考务科(地址:福州市通湖路后曹巷13号,邮编350001) 2、点考考试计划将于每年2月、5月、8月、11月公布在福建自考网网站公告栏内,不再另行通知考生,请广大考生及时关注网站信息。 3、开考体制改革试点专业的考生直接向主考院校成教院申请点考。 4、凡已报名但未来参加考试者,取消“点考”资格,今后不得再考。 5、“点考”课程的考纲与教材按专业停考当时所规定使用的考纲与教材,不作变动。 6、停考专业每课程只安排一次点考,请广大考生珍惜机会,认真复习温书迎考。 7、考点统一设在福州市,请考生提前做好准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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