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2016年下半年自学考试申请毕业登记工作将于12月15日-20日进行,请符合毕业条件的考生登录广州招考网认真阅读《自学考试开考方式为面向社会的考生申请毕业须知》(网址:http://www.gzzk.cn/zxks/bydj/201605/t20160531_22976.html),并按相关要求于初审前登录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http://www.stegd.edu.cn/selfec)办理毕业申请,依照各区招考办的工作时间安排,在规定的时间内上交所需材料进行初审。
一、 办理时间
(一)网上申请:12月15日-18日,考生个人上网申请。
特别注意:网上提交申请时,必须选择办理初审地点的对应区,不能选“广州市区”。
(二)现场初审:广州市各区招考办办理毕业初审的时间安排(见附件1)。
二、 申请毕业登记必须具备的条件
(一)必考课程成绩全部合格。
(二)选考课程达到最低的学分或门数的要求。
(三)本科专业毕业生加考课程达到所属类型的最低学分或门数要求。
(四)实践环节考核或毕业论文成绩与所选的毕业专业、主考学校相一致。
(五)如有违规记录,已达到推迟毕业的年限。
(六)未办理过该专业的毕业证书。
(七)如申请的专业有特别要求,必须达到该专业申请毕业的要求(见附件2)。
三、重要提醒
(一)非集体组织办理毕业申请的助学组织考生作为面向社会的考生(个人办理),按此办法办理申请毕业登记手续。
(二) 办理本科毕业申请的,前置学历信息经省自考办核查后,审核属实的方可办理本次申请毕业登记手续。请考生及时登录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查询和修改。
广州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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