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责编:wuxiaojuan825
看了本文的网友还看了学历| 高考 中考 考研 自考 成考 外语| 四六级 职称英语 商务英语 公共英语 资格| 公务员 报关员 银行 证券 司法 导游 教师 计算机| 等考 软考
工程|一建 二建 造价师 监理师 咨询师 安全师 结构师 估价师 造价员 会计| 会计证 会计职称 注会 经济师 税务师 医学| 卫生资格 医师 药师 [更多]
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3号)第二十五条规定,现将我院对2020年10月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中所认定的作弊考生准考证号、违规行为以及相应的处理意见公告如下,考生如对所认定的违规事实存在异议,可在公告之日起5日内向浙江省教育考试院陈述和申辩,电话:0571-88908515(工作时间)。公告期满后,我院将作出正式处理决定。违纪考生由考试所在地市级教育考试机构在其网站公告并作出处理。
相关推荐:
2020年10月自考真题pdf下载 ※ 2020年10月自考答案pdf下载
2020年10月自考真题及答案 ※ 万题库估分 ※ 微信对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