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天津市招考院获悉,市招考院近日发布通知,市自考办对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专业调整相关内容进行修订,本市开考专业(含停考过渡)的专业调整时间由今年7月1日延期至2023年7月1日。截至2023年6月底,已停考专业不在专业调整范围内。
据介绍,根据《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基本规范(2021年)》,市自考办对本市开考专业的专业计划进行调整,并于2022年发布新专业计划(含课程设置和推荐教材)。“新专业名称和专业计划启用时间为2023年7月1日。此后开考专业的考试安排和办理毕业证书均按新专业名称和专业计划执行。”市自考办工作人员介绍,专业调整是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型发展的关键环节,本市各主考学校和自考助学机构加强组织和宣传,确保本市自学考试在自考专业调整过渡期的正常开展。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名称具体调整情况,考生可登录招考资讯网(http://www.zhaokao.net/)查询。
相关链接:
2022自考报名方法 ※ 2022年自考报名条件 ※ 各地自考政策汇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