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2022年下半年自学考试核酸检测报告要求的紧急通知
各位考生:
当前国内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根据省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现调整我院10月13日发布的《关于参加青海省2022年下半年自学考试考生打印准考证及组考防疫工作要求的通告》中的“一报告”要求:考生根据自己考试科目时间,考前2天开始每日完成一次核酸检测。每场考试须提交考前2天内的2次我省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具体要求如下:10月22日有考试科目的考生,在入场时须提交10月20日、21日2天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10月23日有考试科目的考生,在入场时须提交10月21日、22日2天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10月24日有考试科目的考生,在入场时须提交10月22日、23日2天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10月25日有考试科目的考生,在入场时须提交10月23日、24日2天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纸质核酸检测阴性报告上须本人签字,其它相关要求不变。
青海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2022年10月18日
各位考生:
根据教育部安排,我省2022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将于10月22日至25日举行(西宁海东上半年延考于24日至25日举行)。为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下的考试组织实施,在此特别提醒:请广大考生密切关注各考区(参考地)疫情形势,及时了解各考区(参考地)属地疫情防控政策。现将有关要求通告如下:
一、准考证打印
本次准考证打印和考前7天防疫信息申报同时进行,参加考试须符合自学考试疫情防控规定和参考地疫情防控政策。考前7天防疫信息申报和《准考证及考场座次通知单》打印时间为10月13日12时-15日24时,打印方法是考生自行登录青海省教育考试网(http://www.qhjyks.com/),进入青海省自学考试考生服务平台,依次点击“报名报考——防疫信息申报”,完成个人考前7天防疫信息申报后方可打印本人《准考证及考场座次通知单》和《青海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健康监测申报承诺书》。参加西宁、海东考区24日-25日考试的考生请点击“24-25日考试——考场座次单打印”。没有按要求完成防疫信息申报的,考生将无法在报名系统内打印《准考证及考场座次通知单》和《青海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健康监测申报承诺书》,将视为自行放弃本次考试,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组考防疫工作要求
(一)考前准备
1.严格执行属地化管理。考生须提前了解并确保自己符合各考区(参考地)防疫政策要求,提前做好相关准备。若考生信康码、行程卡在考前7天个人防疫信息申报结束后转为非绿色的,必须第一时间向报考考区电话报备(详见附件1),按考区属地疫情防控政策和考务管理规定应考。
2.实名申领“信康码”。考前14天起,所有考生每天自觉进行体温测量,通过微信公众号“信用青海”实名申领信康码。
3.提供有效健康证明。参加本次考试的所有考生须持本人首场考试前48小时内我省具有核酸检测资质的机构出具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纸质样例详见附件2),其中西宁、海东考区24日至25日参加考试的考生须提供延考首场考试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复印件(须本人签字,每场考试提交1份)。48小时是指报告时间至首场考试开始时间。
4.做好个人防护。请考生近期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注意个人卫生,戴口罩、勤洗手。严格遵守当地疫情防控规定,自觉增强防护意识,主动了解防疫知识,做好个人防护。考前7天内避免到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尽量减少聚餐聚会,不参加大型活动,避免与国内中、高风险地区返回人员和境外返回人员接触。
考生如有隐瞒病情、隐瞒行程、瞒报漏报健康状况,非法手段获取核酸检测证明、信康码、行程卡图像的,一切由此引发的严重后果均由考生本人承担,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考试期间
1.考生赴考点出行时,检查必须携带的“二证一码一卡一书一报告”以及考区(考点)规定的其它材料,考生进入考点、考场主动向工作人员提供。
(1)二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及考场座次通知单》;
(2)一码:考前一天带有“绿码”字样的信康码截图打印件(须本人签字,每场考试提交1份);
(3)一卡:考前一天带有“绿色”字样的行程卡截图打印件(须本人签字,每场考试提交1份;
(4)一书:《青海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健康监测申报承诺书》打印件(须本人签字,每场考试提交1份);
(5)一报告:首场考试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复印件(须本人签字,每场考试提交1份)。
2.开考前1小时到达考点,接受身份验证、身体健康检测、违规物品检查,确保按时参加考试。
3.考生须自觉遵守考区考点疫情防控工作规定和考场须知,自觉维护考试秩序,主动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等工作,接受体温测量和消毒。考试期间须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或以上级别口罩(核验身份时除外)。
4.体温异常(≥37.3℃)的考生,需现场接受体温复测,现场防疫专业人员评估,综合研判后具备参加考试条件的,由专人负责带至备用(隔离)考场参加考试。
5.考试时如出现发热等身体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止考试,报告监考人员,经现场卫生机构工作人员评估,按规定妥善处置。
(三)考试结束
1.考生离场时要按监考员的指令,有序错峰离场,保持人员间距,不得拥挤,不得在考点内滞留。
2.建议考生考试结束立即返回住所,不走亲访友,不参加聚会等聚集性活动。
(四)不得参加考试的情形
1.不遵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疫情防控规定,谎报、瞒报个人防疫信息,与本人真实情况不符的,不得参加考试。
2.未按属地化疫情防控规定落实核酸检测、隔离医学观察和健康监测等措施的,不得参加考试。
3.考前1天信康码、行程卡仍为非绿色的,不得参加考试。
4.已治愈出院确诊病例和已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尚在随访或医学观察期内的,须经当地卫生健康部门进行专业评估,由相关机构依据专业评估建议综合研判,具备参加考试条件的可以在隔离考场参加考试,不具备参加考试条件的不得参加考试。
5.被判定为新冠肺炎确诊患者、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或被判定为疑似病例及其密切接触者的,不得参加考试。
6.其他因疫情防控需要处于隔离期或居家期的,不得参加考试。
7.考前7天内有发热、咳嗽、咳痰、咽干、呼吸困难、呕吐、腹泻、嗅觉或味觉减退等疑似症状,未明确排除新冠肺炎的,不得参加考试。
8.考生防疫评估材料不齐全的,不得参加考试。
9.不符合考区(参考地)其它疫情防控规定的,不得参加考试。
鉴于当前新冠肺炎疫情的不确定性,考试防疫要求将按疫情变化适时调整,请考生密切关注青海省教育考试网(http://www.qhjyks.com)和青海省教育招生考试(qhjyzsks)微信公众号及各市州教育考试机构发布的考试防疫要求;考前持续关注报名时预留手机号的短信提醒。由于不符合自学考试疫情防控规定和考区(参考地)疫情防控政策造成不能参加考试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附件(点击查看附件):1.青海省2022年下半年自学考试各考区报备咨询电话
2.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样例及说明
青海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2022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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