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2023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电子注册信息修改申请办理公告
各位考生:
为保障自学考试毕业生合法权益,根据《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管理工作规定》《高等学校学生学籍学历电子注册办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电子注册信息修改管理办法》相关要求,现就我区2023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电子注册信息修改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受理时间
根据教育部相关要求,毕业证书电子注册信息修改工作分别于上、下半年各开展一次,2023年我区毕业证书电子注册信息修改申请办理具体时间安排为:1月3日—31日和5月4日—31日。受理时间不含公休日及节假日,请考生妥善安排申请时间。因个人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申请的考生,当次不予补办,可于下一批信息修改期间申请办理。
二、受理范围
有以下情况的考生,可于规定时间内前往本人毕业证书办理地州市考试机构申请修改。
(一)因变更姓名造成当前姓名与证书注册姓名信息不一致的考生;
(二)因一代身份证升级二代身份证造成身份证号第18位尾号与证书注册身份证尾号不一致的考生;
(三)因士兵证或军官证号变更为二代身份证造成身份证号与证书注册身份证号不一致的退役军人考生;
(四)因更换二代身份证出现姓名同音不同字造成姓名与证书注册姓名信息不一致的考生;
(五)因早期计算机无法录入生僻字造成姓名与证书注册姓名信息不一致的考生;
(五)因公安户籍机关人口信息重复录入导致身份证信息错误造成身份证号与证书注册身份证号不一致的考生;
(六)因证书办理考试机构信息采集录入错误造成姓名、身份证号、考生照片或其他信息与证书注册信息不一致的考生;
(七)因其他原因造成毕业证书未按期进行电子注册信息的考生。
三、所需证件材料
考生在申请办理信息修改时须出示、提交以下相关材料:
(一)自学考试毕业证书电子注册信息修改申请(附件1);
(二)身份证原件;
(三)毕业证书原件(毕业证书遗失的考生须由毕业证书办理地州市考试机构开具毕业证书学历证明);
(四)户口页原件(变更姓名的考生提供);
(五)公安机关出具的身份证号码变更证明原件(变更身份证号码的考生提供);一代身份证升级二代身份证造成身份证号第18位尾号不一致的考生无需提供;
(六)原服役部队出具的军人身份证明原件(士兵证和军官证号变更为二代身份证号的考生提供);
(七)“毕业生信息录入错误情况说明”原件(由办理毕业证书的地州市教育考试机构向信息采集录入错误的考生出具);
(八)近期正面免冠彩色头像的电子图像文件(照片信息错误及未按期进行电子注册的考生提供)。
以上材料中,身份证、毕业证书、户口页还需同时提交复印件各1份。考生头像电子图像文件须严格按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电子注册图像采集规范及信息标准》(附件2)采集。
四、其他事宜
(一)考生提交的所有证件材料复印件均需按照原比例复印(扫描),务必确保层次清晰、色彩真实、无明显畸变。
(二)考生自提交申请至信息修改完成前请务必保持手机畅通,因无法联系造成信息修改失败,责任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
(三)考生提交申请后可于60个工作日后,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查询修改结果。
(四)考生须对本人提交的所有证件材料真实性负责,凡有伪造、涂改和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并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涉及违法者,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五)相关问题可向申请属地教育考试机构咨询,联系方式详见附件3。
附件: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考试院
2022年12月30日
官方通知链接:http://www.xjzk.gov.cn/1000/2845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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