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2023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淄博十一中考点温馨提醒
各位考生:
山东省2023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将于4月15-16日在淄博十一中设立考点。为确保广大考生顺利考试,营造公平安全的考试环境,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做好考前准备工作
(一)及时打印准考证
请考生于4月6日至14日(每天8:30至17:00)登录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https://www.sdzk.cn/)打印准考证(系统开放至4月16日17:00)。请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个人信息、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等内容。
(二)备好考试证件
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考生可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
因手机禁止带入考点封闭区以内,无法通过查看手机内的电子身份证核验身份,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身份证丢失的考生请及时到当地派出所办理临时身份证,或登录微信“山东微警务”申请临时身份证明自行下载打印。
(三)备齐考试用具
考生只能携带必要的文具进入考场(如:0.5mm黑色签字笔、2B铅笔、尺子、橡皮等),部分科目允许携带无存储功能的计算器(准考证上课程名称之前带“*”的科目)。严禁携带手机等各类无线通讯工具、手表、电子设备、书包、资料、涂改液、修正带等物品。考试入场实行安检制度,考生进入封闭区和考场时需要接受人脸识别检查、人工安检、智能安检门安检,请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妥善放置个人随身物品,以免因违反规定造成考试违规、延误考试或物品丢失。再次入场的考生必须重新进行安检。
考试时考生必须自带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文具,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考点。请考生按要求提前做好准备,防止个人物品丢失,考点不负责保管。
二、考试科目及时间
三、考场分布
具体位置详见《淄博第十一中学考点考场平面图》和《考场安排表》。
本次考试请广大考生务必通过安检入口,依次经人脸识别、一次安检、智能安检后进入封闭区,然后沿考生通道直达考场。
根据考试管理规定,迟到15分钟将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请牢记各科目考试时间,提前规划行程路线及出行方式,尽量提前30分钟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为确保安全,考生到达考点后不得在考点周围逗留、聚集,应尽快有序入场。
四、考生笔迹信息填写
考生笔迹信息随合格课程成绩记入考生考籍档案,未按要求填写笔迹确认部分内容、课程名称、课程代码、准考证号和考生签名的考生,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33号令)的有关要求,给予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五、自觉遵守考试纪律
(一)遵守安检规定。考生进入封闭区和考场时需要接受人脸识别检查、两次人工安检、一次智能安检门安检,重点查处携带手机等作弊行为。请考生不要携带钥匙、耳机、充电器、磁卡、打火机以及金属制作的手镯、戒指、项链、发卡等物品,不穿戴有金属装饰品的衣服、鞋帽等,避免反复安检,影响正常入场考试。请妥善放置个人随身物品,以免因违反规定造成考试违规、延误或物品丢失。
(二)自觉服从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考试工作地点的秩序,不得危害他人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三)诚信守纪考试。考生应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国家教育考试,违规考生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等相关法律法规给予严厉处罚。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考试各科成绩无效,并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是否使用,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考试过程中使用手机等设备拍摄试题、答题卡等,通过QQ、微信群及其他网络平台发布信息、传播试题及答案,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严肃处理。
我考点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和后期的录像回放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请注意: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拍照传出或带离考场。
(四)按照规范考试。入场后,对号入座,将准考证和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规定的有效身份证件放在课桌座号标签处以便核验。领到答题卡和试卷后,在答题卡规定位置和规定时间内准确、清楚地填涂姓名、考号、座号,抄写“考生笔迹确认”部分。凡漏填(涂)、错填(涂)或书写字迹不清影响评卷结果的,责任由考生自负。遇试卷、答题卡分发错误及试题字迹不清、重印、漏印或缺页等问题,应立即举手询问,在开考前报告监考员;开考后,再进行报告、更换的,延误的考试时间不予延长;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员询问。
考试期间,请遵守考点统一发出的考试指令完成考试(考场内挂钟时间仅供参考)。开考信号发出后才能开始答题。考生必须用现行规范的语言文字在与题号相对应的答题区域内答题,写在草稿纸上或非题号对应的答题区域的答案一律无效。不得用规定以外的笔和纸答题,不得在答题卡上做任何标记。
在考场内须保持安静,不得吸烟、喧哗,不得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得夹带资料、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得传抄答案或交换试卷、答卷、草稿纸,不得传递文具、物品等。如身体出现异常情况,应立即报告监考员。
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立即停笔,在监考员依序收齐答题卡、试卷、草稿纸后,根据监考员指令有序离开考场。考试结束前30分钟允许考生离场。
(五)谨防上当受骗。每逢考试,社会上总有不法分子通过各种方式和手段进行诈骗犯罪活动,骗取考生钱财,请广大考生务必提高警惕,坚决不相信、不参与“助考”等违法犯罪活动。请广大考生讲诚信、守纪律,自觉维护公平正义,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考试环境。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山东省淄博第十一中学
2023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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