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0月湖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考简章
根据国务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及教育部有关规定,制定本简章。
一、入籍报名报考时间
1. 新考生入籍时间:8 月 18 日 9:00 至 30 日 12:00,市州、县(市、区)审核截止时间:8 月 30 日 17:00,未审核或审核不通过的考生可以在 8 月 30 日 12:00 前修改入籍信息。入籍办法详见 2023 年 10 月新生入籍操作指南。
2.考生理论(含实操设计类)课程报考时间:8月 31日 9:00至 9月 7日 17:00。
第一阶段:8 月 31日 9:00至 9月 3日 17:00。考生只能选择首次入籍时所在市州报考点报名。在首次入籍时所在市州生活或工作的考生,应在该时间段报考,否则考生须参加第二阶段网上报考。
第二阶段:9月4日9:00至7日17:00。考生可就近在自己目前生活或工作的市州进行报考。建议考生不要跨省、市州报考。
3. 考生实践课程网上报考时间:9 月 8 日 9:00 至 15 日 17:00。
二、报考条件
1. 凡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宗教信仰、财产状况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报考未加限制条件的专业。
2. 从 2024 年起,我省不接受不符合条件的非本省户籍新考生报名,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3. 对有前置学历及报考条件要求的专业,考生报考时必须符合《湖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计划》(2016 年版)的报考条件规定。
三、报名报考方式和有关事项说明
1.所有考生必须由本人在规定的时间登录“湖南省自学考试综合管理平台-公共服务门户”(http://zikao.hneao. cn/net/)(以 下 简 称“ 湖 南 自 考 服 务 平台”)或下载安装“潇湘自考”APP 进行报名、报考,并在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网上缴费必须在报考当日的 21:00 前完成,逾期视为放弃当日的报考。考生报考成功的标志是所报考课程的缴费状态显示为“已缴费”。已取得考籍的考生必须由本人在 8 月 10 日 9:00 至 17 日 17:00 期间登录“湖南自考服务平台”或“潇湘自考”APP进行身份实名验证。
2.考生可根据各市州、县(市、区)(以下简称“考区”)的考位供给情况选择考区报考,且只选择同一考区报考本人当次可考的全部课程。考生报考时确认的联系手机和通信地址将作为各级自考管理机构当次考试联系考生的重要渠道,考生务必认真核对,确保信息准确无误,因填写错误或填写他人手机号码导致的后果由考生承担。考生还须认真核对选择的考区和报考课程是否正确。报考课程经考生确认,且网上缴费成功后,报考课程不能增减和修改,报考费不予退还。考生缴费后必须再次登录“湖南自考服务平台”或“潇湘自考”APP,检查状态是否显示为“已缴费”,如遇问题应及时与市州自考管理机构联系。考生应尽量避免在报考时间即将截止时才报考课程和缴费,以免因停电、网络堵塞等原因导致错过报考和缴费。
3.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居民身份证、“准考证-考试通知单”。“准考证-考试通知单”由考生在考试前一星期内自行从“湖南自考服务平台”或 “潇湘自考”APP 下载打印。考生参加考试所用姓名必须与身份证上的姓名始终完全一致。若身份信息(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等)与实际使用不相符的,须申请修改身份信息,待审核通过后方能报考,否则不能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违规参考成绩无效。
四、考试时间及理论课程安排
1. 本 次 考 试 时 间 安 排 在 2023 年 10 月 28、29 日,上午考试时间为 9:00— 11:30,下午考试时间为 14:30—17:00。
2.本次各专业开考的理论课程及教材,考生可向报考点查询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印发的《湖南省 2023 年 10 月高等 教 育 自 学 考 试 课 程 安 排 及 教 材 目录》,也可以登录“湖南自考服务平台” 或“潇湘自考”APP 查询考试课程、教材及相应课程考试大纲。本次已公布的考试课程安排及教材目录如有变更,将在“湖南自考服务平台”或“潇湘自考” APP 中发布变更信息。
五、开考专业及主考学校
除个别特殊专业外,我省开考专业按照教育部《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清单》(2021 年)中对应的新的专业名称及代码办理毕业证书。湖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本科层次)见表 1,湖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专科层次)见表 2。
六、限制报考及特殊专业报名报考事项
1.对于医学、法学类等限制报考专业,考生在报考时必须符合《湖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计划》(2016 年版)的报考条件规定。
2.因艺术教育、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等专业实践环节考核内容较多,考核要求高,考生需参加主考学校举办的助学班学习,主考学校采用注册审核备案的方式进行培养(入籍办法详见 2023 年 10 月 新 生 入 籍 操 作 指 南)。限制报考及特殊专业见表 3
七、实操设计类课程、实践环节及毕业环节考核有关事项
各专业考试计划中设置的实操设计类课程(考核部分)、实践环节及毕业环节考核由主考学校负责组织实施。 1.实操设计类课程参照《湖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考顶替与课程 学 分 认 定 暂 行 办 法》(湘 自 考 委 办 [2014]2 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即实操设计类课程成绩=自学考试统考成绩× 60%+实操设计考核成绩×40%。实操设计考核部分成绩由相关主考学校按规定上报。报考实操设计类课程(考核部分)的考生可于报考后一周内向主考 学 校 咨 询 考 核 课 程 安 排 的 相 关 事宜。实操设计类课程目录见表 4
2.凡报考实践环节课程(单独设置的实践环节课程除外)的考生,必须取得相同课程理论考试的合格成绩。
3.报考实践环节课程及毕业环节的考生可于报考后一周内通过主考学校网站或电话咨询具体的考核课程安排、考 核 时 间、地 点 及 其 他 相 关 要 求 。考生如需参加考核培训或需要导师指导,可直接与主考学校联系。
4.凡报考毕业论文、毕业考核、毕业实习、临床实习、临床考核、生产实践等毕业环节课程的考生,其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理论课程的成绩必须全部合格。
5.报考护理学(专科)专业临床实习、临床考核的考生,2023 年下半年自行安排三个月的临床实习,成绩合格者参加 2024 年上半年的临床考核,具体日期由主考学校确定。免做临床实习的考生(条件见专业考试计划)必须先按相关要求办理免考手续后参加临床考核。任何考生均不能免临床考核。
6. 考 生 参 加 实 践 环 节 课 程 考 核时,必须符合主考学校要求。实践环节考核及毕业环节考核安排见表 5
八、收费标准
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各项收费标准均严格按照《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公布全省教育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的通知》(湘发改价费规[2023]468 号)的规定执行。
九、停考专业相关事宜
根据《关于停考<高等学历继续教育 补 充 目 录 >有 关 专 业 的 通 知》(考 委 [2022]1 号),我省停止接受汉语言文学(专科)、英语(专科)、监所管理(本科)、教育管理(本科)、网络营销与管理(本科)专业的新考生报名。上述专业中的课程考试安排到 2025 年下半年截止。从 2026 年起,不再颁发上述专业毕业证书。此前我省已停考专业的考生可选择转入我省开考的其他专业继续学习,与转入专业课程代码、课程名称相同的合格课程,在转入专业无需再考。考生在申请毕业时须符合转入专业的毕业要求。
十、其他注意事项
1.主考学校在发布自学考试宣传信息、开展生源组织、教学培养和学生管理等工作时,应做到宣传内容真实、准确,对开考专业、学历层次、专业培养计划、合作助学机构、收费标准、证书类别等均须逐一明确,严禁任何形式的虚假、欺骗或误导宣传。主考学校必须严格执行教育部规定和我省报名报考工作的要求,不得违规组织生源。
2.考生通过“湖南自考服务平台” 或“潇湘自考”APP 查询各专业的考试计划。目前,我省自学考试开设的专业分为专科及本科两个学历层次,专科层次适合高中或同等学力层次的考生报考,本科层次适合具有专科及专科以上学历的考生报考。考生要警惕虚假网站、虚假承诺,诚信参考。特别警惕通过收取费用代报名、代报考,承诺“无需学习上课”“快速取证”“免考包过”“考不过退款”等典型的虚假宣传,发现有上述虚假宣传的非法中介机构,可向市州教育或工商、公安等部门举报。
3. 本简章未尽事宜,考生可到各自学考试报名点咨询。湖南省各市州自学考试管理机构一览表见表 6。
湖南省教育考试院
2023 年 7 月
官方原文链接地址:https://zikao.hneao.cn/net/pages/net_Signup/self_zc_detail.jsp?zc_xh=29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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