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2024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电子注册信息修改申请办理公告
各位考生:
为保障自学考试毕业生合法权益,根据《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管理工作规定》《高等学校学生学籍学历电子注册办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电子注册信息修改管理办法》相关要求,就我区2024年自学考试毕业证书电子注册信息修改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受理时间
根据教育部相关要求,毕业证书电子注册信息修改工作分别于上、下半年各开展一次,考生须于规定时间内提交信息修改申请,因个人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申请的考生,当次不予补办,可于下一批信息修改期间申请办理。2024年信息修改申请受理时间(仅工作日)安排如下:
上半年:5月1日—31日
下半年:11月1日—30日
二、受理范围
有以下情况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前往本人毕业证书办理地州市考试机构申请修改。
1.因变更姓名造成当前姓名与证书注册姓名信息不一致的考生;
2.因一代身份证升级二代身份证造成身份证号第18位尾号与证书注册身份证尾号不一致的考生;
3.因士兵证或军官证号变更为二代身份证造成身份证号与证书注册身份证号不一致的退役军人考生;
4.因更换二代身份证出现姓名同音不同字造成姓名与证书注册姓名信息不一致的考生;
5.因早期计算机无法录入生僻字造成姓名与证书注册姓名信息不一致的考生;
6.因公安户籍机关人口信息重复录入导致身份证信息错误造成身份证号与证书注册身份证号不一致的考生;
7.因证书办理考试机构信息采集录入错误造成姓名、身份证号、考生照片或其他信息与证书注册信息不一致的考生;
8.因其他原因造成毕业证书未按期进行电子注册信息的考生。
三、所需证件材料
考生在申请办理信息修改时须出示、提交以下相关材料:
1.自学考试毕业证书电子注册信息修改申请(附件1);
2.身份证原件;
3.毕业证书原件(毕业证书遗失的考生须由毕业证书办理地州市考试机构开具毕业证书学历证明);
4.户口页原件(变更姓名的考生提供);
5.公安机关出具的身份证号码变更证明原件(变更身份证号码的考生提供);一代身份证升级二代身份证造成身份证号第18位尾号不一致的考生无需提供;
6.原服役部队出具的军人身份证明原件(士兵证和军官证号变更为二代身份证号的考生提供);
7.“毕业生信息录入错误情况说明”原件(由办理毕业证书的地州市教育考试机构向信息采集录入错误的考生出具);
8.近期正面免冠彩色头像的电子图像文件(照片信息错误及未按期进行电子注册的考生提供)。
以上材料中,身份证、毕业证书、户口页还需同时提交复印件各1份。考生头像电子图像文件须严格按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电子注册图像采集规范及信息标准》(附件2)采集。
四、相关要求
1.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将申请材料提交至本人毕业证书办理地州市考试机构,待地州市考试机构受理审核通过后,统一报送自治区教育考试院终审。自治区考试院不接收考生个人提交的任何信息修改材料。
2.考生提交的所有证件材料复印件均需按照原比例复印(扫描),务必确保层次清晰、色彩真实、无明显畸变。
3.考生自提交申请至信息修改完成前请务必保持手机畅通,因无法联系造成信息修改失败,责任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
4.考生提交申请90个工作日后,可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查询修改结果。
5.考生须对本人提交的所有证件材料真实性负责,凡有伪造、涂改和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并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涉及违法者,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6.其他问题可向属地教育考试机构咨询,联系方式详见附件3。
附件: 1.自学考试毕业证书电子注册信息修改申请(模板)
2.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电子注册图像采集规范及信息标准
3.各地州市教育考试机构联系方式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考试院
2024年1月24日
附件1:
新疆自学考试毕业证书电子注册信息修改申请(模板)
XX(地州市)考试中心:
本人xx,身份证号:xx,于xx年xx月取得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xx专业xx(专科或本科)毕业证书,证书编号:xx,主考学校:xx。因xx(写明毕业证书电子注册信息错误原因),导致毕业证书电子注册信息xx(写明错误信息项)与现在身份证上xx(写明错误信息项)不一致,现申请修改毕业证书电子注册信息。
申请修改信息项 (如姓名、身份证号等) |
修改前信息 |
修改后信息 |
本人郑重承诺:以上均为本人真实信息,修改原因属实,材料真实有效,若有不实之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本人联系电话:xxxxxx
申请人签名:(手写,按手印)
申请日期(手写):xx年xx月xx日
附件2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电子注册图像采集规范及信息标准
毕业生图像是自学考试毕业证书电子注册信息的关键组成部分,做好图像采集工作,对于保证自学考试毕业证书电子注册信息安全、维护考生合法权益至关重要。申请自学考试毕业的考生须严格按照图像采集规范及信息标准采集本人图像并在毕业申请过程中按要求将图像上传系统。
一、基本要求
1.自学考试毕业证书电子注册图像须使用毕业生本人近期(申请毕业前半年以内)正面免冠彩色头像的电子图像文件。
2.图像应真实表达毕业生本人相貌。禁止对图像整体或局部进行镜像、旋转等变换操作。不得对人像特征(如伤疤、痣、发型等)进行技术处理。
3.图像应对焦准确、层次清晰、色彩真实、无明显畸变。
4.除头像外,不得添加边框、文字、图案等其他内容。
二、拍照要求
1.背景:应采用白色(参考值RGB<255,255,255>)均匀无渐变,不得有阴影、其他人或物体。
2.人物姿态与表情:坐姿端正,表情自然,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耳朵对称,左右肩膀平衡,嘴唇自然闭合。
3.眼镜:常戴眼镜者应佩戴眼镜,但不得戴有色(含隐形)眼镜,镜框不得遮挡眼睛,眼镜不能有反光。
4.佩饰及遮挡物:不得使用头部覆盖物(宗教、医疗和文化需要时,不得遮挡脸部或造成阴影)。不得佩戴耳环、项链等饰品。头发不得遮挡眉毛、眼睛和耳朵。不宜化妆。
5.衣着:应与背景色区分明显。避免复杂图案、条纹。
三、照明光线
1.照明光线均匀,脸部曝光均匀,无明显可见或不对称的高光、光斑,无红眼。
2.建议配置光源两只(色温5500K-5600K),摆设高度与被拍摄人肩部同高,角度为左右各45度,朝向对准被拍摄人头部,距离被拍摄人1.5米-2米。
四、电子图像文件
1.电子图像文件规格为宽480像素*高640像素,分辨率300dpi,24位真彩色。应符合JPEG标准,压缩品质系数不低于60,压缩后文件大小一般在20KB至40KB。文件扩展名应为JPG。
2.人像在图像矩形框内水平居中,左右对称。头顶发际距上边沿50像素至110像素;眼睛所在位置距上边沿200像素至300像素;脸部宽度(两脸颊之间)180像素至300像素。
附件3
各地州市教育考试机构联系方式
序号 |
地州市教育考试机构 |
联系电话 |
1 |
乌鲁木齐 |
0991-8810121 |
2 |
石河子 |
0993-2068185 |
3 |
克拉玛依 |
0990-6222947 |
4 |
奎屯 |
0992-3258533 |
5 |
昌吉州 |
0994-2343769 |
6 |
博州 |
0909-2319273 |
7 |
塔城 |
0901-6222139 |
8 |
阿勒泰 |
0906-2122798 |
9 |
吐鲁番 |
0995-8520238 |
10 |
哈密 |
0902-2255504 |
11 |
巴州 |
0996-2683851 |
12 |
阿克苏 |
0997-2122570、2530851 |
13 |
克州 |
0908-7625000 |
14 |
喀什 |
0998-2313370 |
15 |
和田 |
0903-7862032 |
16 |
伊犁州 |
0999-8290040 |
原文链接:https://www.xjzk.gov.cn/c/2024-01-24/49230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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