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概念形态设计的思维基础及美学基础
一、学习的目的与要求
该章是全书的重点,也是学习下一章形态概念设计的基础。该章系统地讲述了概念形态设计的诸多方法,要求学生认真踏实地领会与体验其中的涵义,并能较好地运用于设计实践中。
二、考核知识点与考核要求
3.1形态的思维机制
3.1.1形态设计思维的基础(不做要求)
3.1.2形态设计思维的方式和技法
常用的创造性思维方式(一般)
常用的创造性技法(一般)
3.1.3形态设计思维是如何展开的
设计过程的定义(重点)
简述设计发现问题的着手点(次重点)
3.2形式美学对形态设计的审美指导作用
3.2.1“设计美”的特点(不做要求)
3.2.2形式美学的几个规律
统一与变化的规律(一般)
对称的特点(次重点)
设计中常用的比例:黄金分割、均方根、整数、相加级、人体模术等比例(一般)
常用矩形及其分割(不做要求)
节奏与韵律的定义(一般)
形态的组织与重心(不做要求)
3.2.3审美的实效性与创新美
审美的“永变”性即:审美的“创新”性(一般)
3.3概念形态的基本创造原理
根据形态创造的思维机制可将形态的意念性设计分为模仿变形和构成两大类。(重点)
3.3.1模仿与变形(不做要求)
3.3.2构成(不做要求)
3.4形态设计的基本修辞方法
简述产品造型的基本修辞方法有哪些(重点)
3.4.1简洁手法
简洁的核心是精、纯、整(重点)
3.4.2形态的分割与重构
分割与重构的定义(一般)
3.4.3形态的重复组合(不做要求)
3.4.4形态的契合
形态契合的定义(一般)
将平面图形中的“共线共形”运用到立体形态上,就形成了“共面共形”。 (次重点)
3.4.5形态的过渡
过渡的定义(一般)
3.4.6形态的呼应
呼应的定义(一般)
3.4.7比拟与联想
比拟的定义(一般)
联想的定义(一般)
3.4.8主从与重点
视觉中心的作用(次重点)
3.5学生作业(不做要求)
第四章 产品概念形态设计的着眼点(一)
——形态的逻辑构成和意象构成
一、学习的目的与要求
掌握两类形态构成的方法:逻辑构成和意象构成。逻辑构成需掌握基本几何体及类几何体的造型元素的提取和变化方法,还需掌握基本复合体设计的方法,特别是系列化的设计方法。意象构成着重掌握形态仿生设计。
二、考核知识点与考核要求
4.1形态的逻辑构成与产品纯粹形态设计
逻辑构成的设计概念(次重点)
4.1.1基本几何体——单体形态设计
点、线、面、体在产品造型设计中的作用(重点)
类六面体的面、棱、角及整体的变化处理(重点)
类圆柱形态的面、棱的处理方法(一般)
类球体的面的处理与整体变形处理(一般)
4.1.2基本复合体设计
同类几何体组合与异类几何体组合(不做要求)
系列化产品造型的方法(次重点)
4.2学生作品(基本几何体变形设计)(不做要求)
4.3意象类形态设计
意象类形态的设计概念(次重点)
4.3.1意象与模仿变形
意象类形态设计常常以现实形态为参考对象,特别是一些自然有机形态。(次重点)
意象形态设计的几种方法(一般)
4.3.2师法自然——仿生形态设计
仿生设计的基本方法(重点)
仿生设计的意义(一般)
4.4学生作品(形态仿生设计)(不做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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