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自考办关于发布 2019 年天津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考试时间安排及课程使用教材的通知
根据全国考办《关于2019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国统考课程安排有关事项的通知》(教试中心函[2018]130号)文件要求,市自考办制定了2019年天津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考试时间安排及课程使用教材。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根据津考委高发〔2016〕4 号文件,自2019年起,秘书专业(专科)(专业代码:524)、秘书学专业(本科)(专业代码:581)、物流管理专业(本科)(专业代码:375)三个专业停考,不再安排相关课程的考试。
2.为推动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自考教材,在自学考试领域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育人导向,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引领参加自学考试学习的考生,自2019年4月考试起,“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1178)”、“中国近现代史纲要(1180)”、“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1181)”、“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1345)”4门课程使用国家统编的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2018年修订版教材及配套的自学考试学习读本。
3.2019年考试有36门课程启用新教材,其中27门课程于4月份考试启用新教材,9门课程于10月份考试启用新教材。2019年考试课程使用教材详见《2019年天津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考试时间安排及课程使用教材》。
4. 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部分法律、法规和经济政策会做出相应调整和改变。在考试之日起六个月前由全国人大颁布的法律和国务院颁布的法规将列入相应课程的考试范围。凡大纲、教材内容与现行法律、法规不符的,以现行法律、法规为准。
5.本文下发后,如仍有新增加的专业及课程,或课程考试时间安排及考试课程使用教材有变动,将另行通知,并将通过招考资讯网(www.zhaokao.net)和《天津教育报·自学考试专刊》予以公布。
课程考试时间安排及使用教材详见《2019年天津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考试时间安排及课程使用教材》,亦可在招考资讯网(www.zhaokao.net)查询、下载。
附件:2019 年天津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考试时间安排及课程使用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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