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考试吧论坛 Exam8视线 考试商城 网络课程 模拟考试 考友录 实用文档 求职招聘 论文下载
2012中考 | 2012高考 | 2012考研 | 考研培训 | 在职研 | 自学考试 | 成人高考 | 法律硕士 | MBA考试
MPA考试 | 中科院
四六级 | 职称英语 | 商务英语 | 公共英语 | 托福 | 托业 | 雅思 | 专四专八 | 口译笔译 | 博思
GRE GMAT | 新概念英语 | 成人英语三级 | 申硕英语 | 攻硕英语 | 职称日语 | 日语学习 |
零起点法语 | 零起点德语 | 零起点韩语
计算机等级考试 | 软件水平考试 | 职称计算机 | 微软认证 | 思科认证 | Oracle认证 | Linux认证
华为认证 | Java认证
公务员 | 报关员 | 银行从业资格 | 证券从业资格 | 期货从业资格 | 司法考试 | 法律顾问 | 导游资格
报检员 | 教师资格 | 社会工作者 | 外销员 | 国际商务师 | 跟单员 | 单证员 | 物流师 | 价格鉴证师
人力资源 | 管理咨询师 | 秘书资格 | 心理咨询师 | 出版专业资格 | 广告师职业水平 | 驾驶员
网络编辑 | 公共营养师 | 国际货运代理人 | 保险从业资格 | 电子商务师 | 普通话 | 企业培训师
营销师
卫生资格 | 执业医师 | 执业药师 | 执业护士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会计证) | 经济师 | 会计职称 | 注册会计师 | 审计师 | 注册税务师
注册资产评估师 | 高级会计师 | ACCA | 统计师 | 精算师 | 理财规划师 | 国际内审师
一级建造师 | 二级建造师 | 造价工程师 | 造价员 | 咨询工程师 | 监理工程师 | 安全工程师
质量工程师 | 物业管理师 | 招标师 | 结构工程师 | 建筑师 | 房地产估价师 | 土地估价师 | 岩土师
设备监理师 | 房地产经纪人 | 投资项目管理师 | 土地登记代理人 | 环境影响评价师 | 环保工程师
城市规划师 | 公路监理师 | 公路造价师 | 安全评价师 | 电气工程师 | 注册测绘师 | 注册计量师
化工工程师 | 材料员
缤纷校园 | 实用文档 | 英语学习 | 作文大全 | 求职招聘 | 论文下载 | 访谈 | 游戏
自学考试
您现在的位置: 考试吧(Exam8.com) > 自学考试 > 考试计划 > 专科理工医 > 云南 > 正文

云南中医学专业(基础科)考试计划

2002-04-03

  一、学历层次和规格:本专业为基础科(专科)学历层次,各门课程采用学分计算。每门课程考试合格后,发给单科合格证书。

  专科毕业:凡取得基础科段所规定的十五门课程(十四门必考课、一门选考课)合格成绩,累计达82学分以上,经六个月的临床实习并考核合格,思想品德经鉴定符合要求者,发给专科毕业证书。

  二、培养目标和基本要求:

  本专业培养适应社会主义医药卫生事业和经济建设需要的,具有良好职业道德,能从事中医临床医疗的专门人才。

  要求应考者努力学习要求自学者努力学习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树立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思想,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专科(基础科):系统掌握中医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以及必要的西医学基础知识和临床基本技能;具有对常见病、多发病进行诊治的能力及对常见急重症进行处理的初步能力。

  三、考试办法

  根据本专业特点,考试分课程考试和临床实习考核两个阶段。课程考试(包括理论考试和规定的实验课考核)全部合格者,才能参加临床实习与考核。

  1、课程考试

  本专业采取单科考试和学分累计办法,各科理论部分均采用笔试,按百分制计分,凡单科考试(包括理论和实验)合格者,发给单科合格证书。

  2、临床实习与考核

  临床实习与考核由省考委按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实践性环节考核管理试行办法组织实施。具体办法按云招考办[1999]18号《关于加强高等教育中医专业(专科)自学考试临床实习考核的通知》规定执行。

  四、课程自学用书

1.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

《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自学考试大纲》(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制定)      经济科学出版社

《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  赵家祥主编      经济科学出版社

2.邓小平理论概论

《邓小平理论概论自学考试大纲》          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

《邓小平理论概论》      钱淦荣主编      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

3.法律基础与思想道德修养

《法律基础与思想道德修养自学考试大纲》   高等教育出版社

《法律基础与思想道德修养》巩献田主编     高等教育出版社  

4、医古文

《医古文自学考试大纲》(全国考委制定)

《医古文》 段逸山主编   全国考委组编 中国医药出版社

5、中医学(一)

《中医学(一)自学考试大纲》(全国考委制定)

《中医学(一)》 张廷模主编   全国考委组编 中国医药出版社

6、中医基础理论

《中医基础理论自学考试大纲》(全国考委制定)

《中医基础理论》 李德新主编   全国考委组编 中国医药出版社

7、方剂学(一)

《方剂学(一)自学考试大纲》(全国考委制定)

《方剂学(一)》 段富津主编   全国考委组编 中国医药出版社

8、中医诊断学

《中医诊断学自学考试大纲》(全国考委制定)

《中医诊断学》 朱文锋主编   全国考委组编 中国医药出版社

9、中医内科学

《中医内科学自学考试大纲》(全国考委制定)

《中医内科学》 李明富主编   全国考委组编 中国医药出版社

10、正常人体解剖学

《正常人体解剖学自学考试大纲》(全国考委制定)

《正常人体解剖学》 严振国主编   全国考委组编 中国医药出版社

11、生理学

《生理学自学考试大纲》(全国考委制定)

《生理学》 朱大年主编   全国考委组编 湖南科学技术出版社

12、病理学

《病理学自学考试大纲》(全国考委制定)

《病理学》 吴秉铨主编   全国考委组编 北京医科大学出版社

13、诊断学基础

《诊断学基础自学考试大纲》(全国考委制定)

《诊断学基础》 戴万亨主编   全国考委组编 中国医药出版社

14、西医内科学

《西医内科学考试大纲》(全国考委制定)

《西医内科学》 孙颖立主编   全国考委组编 湖南科学技术出版社

15、中医外科学

《中医外科学自学考试大纲》(全国考委制定)

《中医外科学》 潭新华主编   全国考委组编 中国医药出版社

16、中医妇科学

《中医妇科学自学考试大纲》(全国考委制定)

《中医妇科学》 马宝璋主编   全国考委组编 中国医药出版社

17、中医儿科学

《中医儿科学自学考试大纲》(全国考委制定)

《中医儿科学》 汪受传主编   全国考委组编 中国医药出版社

18、中医骨伤科学

《中医骨伤科学自学考试大纲》(全国考委制定)

《中医骨伤科学》 施杞主编   全国考委组编 中国医药出版社

19、针灸学

《针灸学自学考试大纲》(全国考委制定)

《针灸学》 郭诚杰主编   全国考委组编 中国医药出版社

  五、考试课程与学分

类别 序号 考试课程 学分 备注

必考 选考
1  

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

3  
2  

邓小平理论概论

3 含时事
3  

法律基础与思想道德修养

2  
4   医古文 6  
5   中医基础理论 7  
6   中医学(一) 6  
7   方剂学(一) 7  
8   中医诊断学 7  
9   中医内科学(一) 10  
10   正常人体解剖学 5(含实验1学分)  
11   生理学 4(含实验0.5学分)  
12   病理学 6(含实验1学分)  
13   诊断学基础 6  
14   西医内科学 6 在五门选考课中任选一门
  15 中医外科学 5
  16 中医妇科学 4
  17 中医儿科学 4
  18 中医骨伤学 5
  19 针灸学 7
  20  

临床实习与考核

不计学分  
合计 82学分以上

说明:1、本专业考试课程分为必考课和选考两类,序号为15——19的课程为选考课,考生可任选其中一门。

   2、临床实习内容为:中医诊疗常规、门诊病例常规、住院病例常规。

六、 新旧考试计划课程顶替规定

序号

新计划(2002年开始)

学分

序号

旧计划

学分

1

2

3

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

邓小平理论概论

法律基础与思想道德修养

3

3

2

1

 

哲学

4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医古文

中医基础理论

中医学(一)

方剂学(一)

中医诊断学

中医内科学(一)

正常人体解剖学

生理学

病理学

诊断学基础

西医内科学

6

7

6

7

7

10

5

4

6

6

6

5

4

4

5

7

2

3

4

5

6

7

8

9

 

 

10

医古文

中医基础理论

中医学

方剂学

中医诊断学

中医内科学

正常人体解剖学

生理学

 

 

西医内科学基础

8

7

8

7

7

10

6

5

 

 

8

6

5

5

3

7

15

16

17

18

19

中医外科学

中医妇科学

中医儿科学

中医骨伤学

针灸学

 

任选其中

一门

 

11

12

13

14

15

中医外科学

中医妇科学

中医儿科学

中医骨伤学

针灸学

任选其中

两门,学分不少于

9学分

20

临床实习与考核

 

实践性环节(临床实习)

 

 

 

 

 

 

 

 

说明:1、公共政治课的顶替按云招办(1999)第34号《对高等教育考试公共课设置进行改革及实施的通知》规定执行。

  2、新计划要求从选考课(序号15——19)课程中任选其中一门,而现行计划(原计划)要求从选考课(11——15)课程中任选二门,学分不少于9学分。

  3、课程对应相抵一门顶替一门。

文章责编:ak47  
看了本文的网友还看了
文章搜索
中国最优秀自学考试名师都在这里!
韩旺辰老师
在线名师:韩旺辰老师
   中国传媒大学教授,北京培黎职业学院院长助理兼新闻广告系主任,高...[详细]
自学考试栏目导航
版权声明:如果自学考试网所转载内容不慎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800@exam8.com,我们将会及时处理。如转载本自学考试网内容,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