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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自考《民法原理与实务》模拟试题及答案(2)

来源:考试吧 2015-9-11 11:37:05 要考试,上考试吧! 自考万题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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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 页:试题部分
第 4 页:参考答案

  参考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

  1、答案:C

  解析:本题涉及到民事法律事实的分类,引起侵权赔偿关系的法律事实是某厂司机的侵权行为;而引起财产继承关系产生的法律事实是甲的死亡,属于事件。

  2、答案

  解析:本题主要考查对民事权利的分类。根据权利的作用,民事权利可以分为支配权、请求权、抗辩权和形成权。形成权,是指权利人得以自己一方的意思的表示而使法律关系发生变化。这种主张抵消行为行使之后,就可以使法律关系发生变化,是一种形成权。

  3、答案:A

  解析:该题考查对连带责任的理解。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合伙人的约定只对合伙内部有约束力,不得对抗债权人。债权人可以要求任何一个债务人承担全部债务。

  4、答案:C

  解析:本题主要考查对未成人法定监护人的顺序的掌握。我国民事法通则第16条对此作出了明确的规定。

  5、答案:A

  解析:该题主要考查对宣告死亡申请人序列的掌握。宣告死亡第一序列的申请人没有申请人民法院宣告被申请人死亡的,后序列的申请人无权申请宣告死亡。另宣告死亡的案件不交纳诉讼费。

  6、答案:B

  解析:根据司法解释:死亡宣告被人民法院撤销,如果其配偶尚未再婚的,夫妻关系从撤销死亡宣告之日起自行恢复;如果其配偶再婚后又离婚或者再婚后配偶又死亡的,则不得认定夫妻关系自行恢复。被宣告死亡的人在被宣告死亡期间,其子女被他人依法收养,被宣告死亡的人在死亡宣告被撤销后,仅以未经本人同意而主张收养关系无效的,一般不应准许,但收养人和被收养人同意的除外。

  7、答案:D

  解析:法人权利能力的范围大小由法律确认的法人章程规定,而非法律直接规定的。注意看清题干,“错误的是”。

  8、答案:B

  解析:根据司法解释,附条件的民事行为,如果所附的条件是违背法律规定或者不可能发生的,应当认定该民事行为无效。人民法院在民事诉讼中,无权没收甲的赌博赢利或全部赌资资金,需要处理的应该由公安机关处理。

  9、答案:B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对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的理解。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以条件成就的法律效力不同可以分为:延缓条件和解除条件。延缓条件又可分为肯定的延缓条件和否定的延缓条件。肯定的延缓条件是某一事实成就,民事法律行为生效。

  10、答案:A

  解析:本题考查考生对我国民法通则第136条四种特殊案件诉讼时效的掌握。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诉讼时效为一年。从被知道或应当知道被侵权时开始计算诉讼时效。

  11、答案:C

  解析: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如果房屋出租人要出卖出租的房屋,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当出租人把房屋出卖后,承租人继续承租该房屋,直至承租期满。

  12、答案:D

  解析: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本人知道他人以自己的名义实施民事行为而不表示否认的,应视为同意他人的代理行为。王某不承担连带责任。

  13、答案:A

  解析:本题主要考查考生对我国民法通则规定的几种特殊民事侵权行为责任承担方式的掌握。从事高度危险作业造成侵权的,实行无过错推定原则。

  14、答案:D

  解析:本题要求考生掌握不当得利的成立条件。

  15、答案:B

  解析:本题主要考监护人的民事责任的承担。我国民法通则第133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监护人尽了监护责任的,可以适当减轻他的民事责任。第131条规定:受害人对于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害人的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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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责编:songxiaoxu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