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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过四十不学艺。”可是家住长安区的53岁下岗工人王学哲自强不息,当图书管理员的他用4年的时间,自考完成了大专、大本的32门课程,获得了律师专业本科的毕业证书,虽然比硕士女儿还晚毕业一年,但是老王还计划考律师资格证以继续深造,真是应了一句老话“人若有志不怕迟”。
下岗后成为图书管理员
1982年,28岁的王学哲从白水县调入长安区一家手表厂,当时在机修车间当机修工,爱学习的他一直想圆儿时的大学梦,一直在利用业余时间学习。1986年至1989年他参加一所函授大学获得了大专学历。1989年到1996年,参加中央党校学习获得了本科学历。1997年单位不景气、下岗待业,他在家附近的一所高等职业学校找到了一份图书管理员的工作,每月有几百元工资。这时候,爱人也下岗了,还有一个上学的女儿,家庭经济十分困难。
四年自考路悲喜交加
富有正义感的老王在大家眼里是有学问的人,有些工人有矛盾就来找他评理,他也产生了将来当律师的想法,结果一问才知道要有法律专业的国民教育本科学历才可以,于是2003年初,他报名参加了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随后他开始利用业余时间学习,当时,女儿王莉也在陕西师范大学读硕士,为了减轻经济负担,年近五十的妻子杨会玲去当十分辛苦的勤杂工,为的是每月有六七百元的收入。自考每门课程要150元左右,家里几乎所有的钱都用在了学习上。王学哲清楚地记得他第一次去自考考场,因为年龄太大在教室几乎所有的学生都当他是“监考老师”,那种滋味真是难受极了。
将来想要当律师
2007年6月30日,王学哲同时获得了法律大专、律师本科自考毕业证书,辛苦学习这么多年终于获得了文凭,一家人高兴不已,女儿也留校工作,经济情况有了好转。谈到自考中的难点,王学哲说,由于过去没学过计算机,这门功课他认为最难,多亏女儿利用节假日辅导了一年他才顺利过关,如今他认为没有什么能阻挡他继续学习的脚步,他准备下一步考律师资格证,将来再考律师执业证,有生之年当一名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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